周公解夢夢見安宅的童子在搖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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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史學研究

“葬儀”與“信俗”:

文獻所見宋代墓葬石作中的“十二時神”

肖紅兵

基本信息

摘要:文獻所稱“十二時神”石作資料主要見載於宋代喪葬文獻中,是宋代國喪和勛戚大臣墓葬石作事物之一。在喪儀稱謂層面,宋代文獻所載墓石“十二時神”源於晚唐五代文獻中的“十二時”和五代宋初的“十二神”,宋代禮官開始將兩種稱謂合為“十二時神”,體現了唐宋之際葬儀相繼相承和意蘊異變的禮法特征。在喪葬文化層面,宋代墓葬石作中的“十二時神”源於上古時期的太歲“十二神”,宋代在唐代基礎上將太歲“十二神”、地支“十二辰”和五行運作系統融會創新,並雜糅進了節氣和屬相文化,形成“三教合一”的葬俗文化特征。在物類形象層面,宋代墓葬中的“十二時神”石作造型未見文獻詳細記載,但從考古出土實物來看,宋初應是獸首人身或人首人身獸冠的神煞形象,宋代中期則是人首人身托獸的文吏形象,完成了“時神”形象從神獸、獸臣向人神的轉變。作為國家墓葬威儀象征的石作物類,相較於其他墓葬物類,“十二時神”既能以石神的形象彰顯人間的政治威儀,也是五行、地支和屬相信俗文化在宋代融合與異變的一個例證。

作者簡介:肖紅兵,鄭州大學歷史學院博士後、信陽師範學院歷史文化學院講師。文章原刊:《史林》2020年第3期。

在傳統中國社會中,以金、木、水、火、土為元素的五行運作,極大地影響了人們的歲時觀念,形成以“天幹地支”為符號元素的時間記憶與書寫範式。其中,十二地支中的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用以表記一日的十二個時辰,各時辰的當值之神被稱為“時神”,唐代以降與之對應的十二種動物則被稱為“時獸”,考古學者多稱之為“十二生肖”。《周禮》稱“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敘事,以會天位”,1反映的是周代中國對時間的劃分方法。迨至秦漢以降,道教創立,傳統的歲時文化中逐漸形成了所謂的“時神”信俗,宋人即有“十二年王大神,十二月將大神,十二日分使者,十二時辰使者,二十四氣使者,七十二候神王”2之論。明代許仲琳編著的神話小說《封神演義》結局“封神”中,姜子牙對所謂“太歲部下日直眾星”都封了神,其中“直年神李丙”“直月神黃承乙”“直日神周登”“直時神劉洪”,3年、月、日、時不僅各有當值之神,而且擁有了人間俗姓俗名。考諸文獻記載可知,人間的“時神”信俗在唐末五季時期逐漸被納入到墓葬石作中,晚唐時期的墓石中稱為“十二時”,五代宋初的墓石中稱為“十二神”。北宋建隆二年(961)六月二日太祖之母太後杜氏崩薨,其墓葬中使用的石作稱“十二時神”。乾德三年(965)六月孟昶薨卒,趙宋朝廷依禮詔許其墓中使用“十二時神”等六類石作,表明太祖時期開始合稱“十二時”與“十二神”為“十二時神”,並將之與當壙、當野、祖思、祖明、地軸、誌石、券石等物件一起,組成宋代勛戚與高級品官卒後的墓葬入墳之石作,給賜“十二時神”亦成為宋代“勛戚大臣薨卒”兇儀的重要內容。考古學者針對出土唐宋墓葬中的十二獸壁畫形象或十二俑物件造型,根據壁畫或石作數量、所在位置、擺放次序等,與《宋史》所載“十二時神”石作聯系對應,將文獻中的“十二時神”解釋為墓葬出土的“十二生肖”俑,其中以陳朝雲、王元林、劉未、謝璇等人的研究最具代表性。4由於晚唐兩宋喪儀文獻中載及的“十二時神”石作未見具體造型或形象的文獻註說,所以考古學者們多以唐宋墓葬出土的“十二生肖”壁畫或石作與文獻所載名稱對應解釋,是當下我們了解唐宋墓葬石作“十二時神”造型或形象的唯一可行的方式。筆者所見,學界尚無從歷史文獻學的視角對“十二時神”及其相關問題進行探研的成果,故擬從喪儀文獻所載墓石中的“十二時神”稱謂切入,對晚唐以降“十二時神”納入喪儀的制度擬定、宋代墓葬石作的制造程序以及“十二時神”的文化意蘊和形象演變等進行考釋,冀望能為宋代喪葬儀制與信俗文化的研究提供助益性參考。

一 文獻所載晚唐五代“十二時”墓石儀制概觀

唐代品官喪儀中的石作物類、數量、造型並不具體,檢諸文獻僅見《唐六典》和《通典》中各載有一條喪葬“明器之屬”的相關內容,此外再無其他典籍載及品官墓葬中的石作信息。其中,《唐六典》卷23記載:

凡喪葬則供其明器之屬,三品以上九十事,五品以上六十事,九品已上四十事。當壙、當野、祖明、地軸、馬、偶人,其高各一尺;其余音聲隊與僮仆之屬,威儀、服玩,各視生之品秩所有,以瓦、木為之,其長率七寸。5

從上述唐代品官墓葬石作物件名稱來看,相較於前朝,唐代在石作物類上已經頗有創設。雖然新、舊《唐書》等正史文獻中並無國喪和品官喪儀中使用“當壙”“當野”等石作物件的具體事例,但是晚唐時期官員對品官喪儀中的明器問題曾有過詳細討論,見載於五代入宋宰臣王溥所編《唐會要》中。其一,元和六年(811)十二月,刑部兼京兆尹鄭元狀奏“條流文武官及庶人喪葬”事,稱“三品以上,明器九十事,四神、十二時在內”、“五品以上,明器六十事,四神、十二時在內”、“九品以上,明器四十事,四神、十二時在內”,並強調“以前明器,並使瓦木為之,四神不得過一尺,余人物等不得過七寸,並不得用金銀雕鏤,帖毛發裝飾”。6其二,會昌元年(841)十一月,禦史臺奏請“條流京城文武百寮及庶人喪葬”事,稱三品以上“明器並用木為之,不得過一百事,數內四神不得過一尺五寸,余人物等不得過一尺”,五品以上、九品以上明器事項與規制依次遞減,而其他“工商百姓諸色人吏無官者,諸軍人無職掌者”喪葬中的明器,“任以瓦木為之,不得過二十五事,四神、十二時並在內,每事不得過七寸”。7兩則材料中提及的“四神”“十二時”等墓石物件,應是傳世文獻中所見最早有關唐代品官墓葬中石作史料。其中,“四神”當為用以鎮守護佑四方的青龍、白虎、朱雀、玄武四大神獸,與“四神”並列的“十二時”則應是與“十二地支”對應的“辰神”。

五季之際,社會離亂,政權更疊,禮法承唐之余趨於廢壞,百官被迫“朝秦暮楚”,卒後葬儀多有降減。其中,後唐長興二年(931)重新擬定了品官及庶人“喪葬儀制”,新儀規定五品至六品升朝官“明器三十事,四神、十二時在內,四神不得過一尺,余不得過七寸”,七品至八品升朝官“明器二十事,以木為之,四神、十二時在內,四神不得過一尺,余不得過七寸”,六品至九品不升朝官“明器一十五事,並不得過七寸,以木為之”,庶人“明器一十四事,以木為之,不得過五寸”。8雖然五季喪儀墓石史料僅見後唐一例,但是新規所反映的禮儀之減降已可見一斑。其中,明器之屬從唐代的“九十事”“六十事”“四十事”分別減降為“三十事”“一十五事”“一十四事”,新規亦表明六品以下非升朝官及庶人墓壙中或許不能放入“四神”和“十二時”石作。

當然,晚唐五季喪儀文獻中的明器之屬“九十事”“六十事”“四十事”中是否含有當壙、當野、祖思、祖明等石作,尚有待進一步考證。從前述《唐會要》和《五代會要》所載“四神、十二時在內”以及乾德三年六月太常禮院奏言“明器九十事,石作六事”來看,9“四神”與“十二時”等石作不在所謂明器之屬諸事中,據此可知“四神”“十二時”應是晚唐以降品官喪儀中必有的墓葬石作物類。只是到了宋代“四神”石作減降,“十二時”先是改稱為“十二神”,並在其後的儀禮更新與變革中深化為“十二時神”。這種“合二為一”的稱謂,不僅與傳統的“十二地支”歲時文化完全融合,還潛在地將道教神仙體系中的“時神”信俗納入品官墓葬威儀之中。

二 文獻所載宋代“十二時神”墓石禮儀制度

趙氏代周建立宋朝政權後,在禮法層面首先面臨的是追尊追謚先世諸祖,《宋史》卷122《禮誌二十五》中即稱“太祖建國,號僖祖曰欽陵,順祖曰康陵,翼祖日定陵,宣祖曰安陵”。“宣祖”即趙匡胤、趙光義三兄弟的父親趙弘殷,追謚“宣祖”是在建隆元年(960)三月壬戌,乾德元年(962年)十二月又詔令“改蔔安陵”,二年正月十一日,規定的兇仗儀用物類中“宣祖袞冕,昭憲皇後花釵、翬衣、贈玉,十二神、當壙、當野、祖明、祖思、地軸及留陵刻漏等”。10《宋史》記載“改蔔陵寢宣祖合用哀冊”稱,“十二神、當壙、當野、祖明、祖思、地軸及留陵刻漏等,並制如儀”,11反映出宣祖陵寢墓石中有“十二神”石作。從稱謂來看,宣祖陵寢中的“十二神”當是晚唐五季品官墓葬中的“十二時”。此外,趙氏“順祖、翼祖皆葬幽州”,真宗時期“始命營奉二陵,遂以一品禮,葬河南縣。制度比安陵減五分之一,石作減三分之一”,12二祖墓石中是否減去了“十二神”石作難以確言。理論上順祖、翼祖墓室中應該是使用了“十二神”石作,只是石作的尺寸和規模應只有安陵的三分之二。

從喪儀的禮法規定來看,《宋史》卷124《禮誌二十七》對“勛戚大臣薨卒”喪儀載述較為詳實,“墳所有石羊、虎、望柱各二,三品以上加石人二人。入墳有當壙、當野、祖思、祖明、地軸、十二時神、誌石、券石、鐵券各一”,13行文用語已為“十二時神”,不過《宋史》所據“按會要”未知是何時《會要》,檢閱徐松所輯《宋會要輯稿》中並無上引文字。從《宋會要輯稿》所載的具體喪儀實踐事例來看,宋太祖時期幾個重要墓葬實例中均使用了“石作六事”物類,其中“十二時神”稱謂多書寫為“十二神”。具體情況條析如下:

其一,建隆二年六月二日,太祖、太宗之母皇太後杜氏“崩於滋德殿”,杜氏遺令有“園陵制度,務從儉省。勉從予誌,勿用煩勞”。14至二十五日,太常禮院奏言“吉兇儀仗,準詔減省數目……十二時神,當壙、當野、祖明、祖思、地軸各一”,並稱“望令少府監修制”。15禮官所謂“減省數目”意指“皇太後”之喪儀物類應該“增數”以示尊隆,但杜氏考慮趙宋政權初建諸事理應“從簡”,因此杜氏墓葬中實際給賜的“六事石作”各一套與前述禮法所定的“勛戚大臣薨卒”中的石作數目一致。皇太後杜氏薨卒是趙宋建政後國家遇到的第一件國喪事宜,此事比乾德二年二月改遷宣祖安陵之事早兩年,據此可知自建隆二年開始宋代勛戚墓葬石作中已經使用“十二時神”之稱謂。

其二,乾德三年六月,孟昶及其母李氏相繼薨亡,宋廷“詔禮官議定吉兇儀仗禮例以聞”,其後太常禮院官員奏言:

檢詳故事,晉天福十二年葬故魏王,周廣順元年葬故樞密使楊邠、侍衛使史弘肇、三司使王章例,並用一品禮。墓方圓九十步,墳高一丈八尺,明器九十事,石作六事,音身隊二十人,當壙、當野、祖明、祖思、地軸、十二時神、蚊廚帳、暖帳各一。16

孟昶母子喪儀遵循晉、周故事,表明宋初國家兇儀中的“石作六事”制度源自五季的墓石制度,上引喪儀文獻中確實只有“當壙、當野、祖明、祖思、地軸、十二時神”六事石作。

其三,開寶九年(976)十月二十日太祖崩,《宋史》載稱“其吉兇仗如安陵”。17前述宣祖安陵石作中有“十二神”等六事,可知太祖陵寢墓壙中亦放入“十二神”石作,當然在石作稱謂上其時應該稱之為“十二時神”。

以上是文獻所見北宋國喪中墓葬使用“十二時神”石作情況,南宋帝後墓葬中使用“十二時神”石作情況,《宋會要輯稿》和《中興禮書》中載有數例。紹興元年(1131)五月十七日,禮部言:

據太史局申:檢會園陵故事,詔內侍與少府監制造十二神等。今來攢宮內合用神殺等,欲乞指揮工部下所屬制造。十二神系元神一十二尊,五方神五尊以五方色裝造,蒿裏老、清道官各一尊,各立高一尺二寸。當壙神、當野神各一尊,各立高三尺。祖司神、祖明神、天關神、地軸神、仰觀神、仰面神、伏聽神各一尊,各立高一尺二寸。18

上引文字是文獻所見有關宋代墓石物類最為詳細的記載,除十二神、當壙、當野、祖思、祖明、地軸等傳統“六事石作”外,言及宋代其他文獻沒有記載的天關、仰觀、仰面、伏聽四個神靈石作,合起來形成“十事石作”。

紹興十三年(1143)八月二十七日,南宋朝廷更改徽宗陵寢名為永祐陵,其陵“各合修置入攢宮十二神等,依故事系工部指揮文思院計會,太史局修置”。19紹興二十九年(1159)十月五日,禮部太常寺言“今參酌討論到大行皇太後攢宮合行典禮下項”時,稱“依故事,修奉欑宮合用十二神等,乞令工部行下,文思院計會,太史局修制”,南宋朝廷“詔依”。20

紹熙五年(1194)六月九日,宋孝宗“崩於重華宮重華殿”,八月十六日,禮部、太常寺奏言“欑宮內合用十二神,乞下文思院修制”。21慶元三年(1197)十一月六日,壽聖隆慈備福光祐太皇太後“崩於慈福宮之慈福殿”,九日禮部、太常寺奏言“將來發引合用大升轝、龍楯,系比附紹興二十九年體例,並欑宮合用十二神等,並乞下文思院修置施行”。22慶元六年(1200)八月八日,宋光宗“崩於壽康宮壽康殿”,九月二十二日,禮部、太常寺奏言“欑宮內合用十二神等,乞下文思院修制”。23

以上三則南宋墓葬石作事例中“十二時神”均稱為“十二神”,這種用詞變化顯然並非禮官有意或無意“簡稱”所致。一種理解是南宋禮官當時所檢閱的國朝“故事”中使用的稱謂即是“十二神”,當然這些國朝“故事”或許是宣祖安陵之典故。由於靖康之難,汴京淪陷,國家典籍悉數被金人掠毀,僥幸南下的文武官員對“國朝故事”雖有記憶,但已經沒有文獻典籍可資檢閱,故另一種解釋是南宋初年禮官根據昔日在汴京閱讀典籍之記憶,熟悉過去帝後墓葬欑宮石作中有所謂的“十二神”,於是在奏言中使用了“十二神”的稱謂。

三 文獻所見宋代“十二時神”墓石的制造程序

上節略述宋代國喪墓葬中“十二時神”石作實踐事例之概況,南宋時期則僅見前述幾則帝後欑宮內“合用十二神”石作。綜合來看,北宋皇帝陵園中使用石作稱謂情況未見史籍詳載,但是從南宋高宗、孝宗、光宗時期墓園欑宮“合用十二神”石作來看,宋代帝後、勛戚、重臣墓葬中使用“石作六事”應是喪葬禮法的一項重要內容,因此“十二時神”等墓葬石作的制造就顯得十分重要。

北宋時期僅見及一則詔令“少府監修制”的官員奏言,或可據此認為北宋及其以前的晚唐五代時期“十二時神”等墓葬石作是由“少府監修制”。南宋時期則多見詔令“文思院修置施行”,具體制造程序大致“系工部指揮文思院計會、太史局修置”,24反映出兩宋時期墓葬石作的制造程序尚有一些變化,茲據《中興禮書》及《中興禮書續編》略作條析。

其一,徐松《中興禮書》卷245《發引》中引錄《國朝會要》,載稱“永安陵(宣祖陵名),乾德二年正月十一日,有司請新陵,進皇堂有十二神、當壙、當野、祖明、祖思、地軸”,宣祖新陵所用“石作六事”則是“詔內侍與少府監同修制”。25該書同卷記載,“永定陵(真宗陵名),乾興元年二月二十四日,命判少府監楊嵎與入入內供官李懷儼、康延遜同管當制造”。26上引兩則墓葬石作的制造程序文獻表明,北宋時期“十二時神”等墓葬石作應是內侍與少府監官員共同負責修制。

其二,《中興禮書續編》引《中興禮書》記載,“昭慈聖獻皇後攅宮,紹興元年正月十一日,禮部言據太史局申,檢會園陵故事,詔內侍與少府監制造十二神等。今來攅宮內合用神殺等,欲乞指揮工部下所屬制造”。27“紹興元年”太史局官員檢會的“園陵故事”只能是北宋“詔內侍與少府監制造十二神等”石作的禮法舊典,而南宋禮部官員則“欲乞指揮工部下所屬制造”,雖然沒有言及“工部下所屬”部門名稱,但是裁去了內侍人員的參與,而此時的“十二時神”等墓葬石作的制造是否繼續經由少府監制造亦難以確言。

其三,紹興二十九年十月五日,禮部太常寺言,“依故事,修奉攢宮合用十二神等,乞令工部行下,文思院計會,太史局修制”,其後亦稱“契勘依前項典故,進皇堂合用十二神等。今來大行太上皇帝升遐,所有皇堂內合用十二神等,欲乞依禮例令工部行下,文思院計會,太史局修制施行”。28另外,《中興禮書》中“修奉攢宮”記載,乾道三年七月六日,禮部太常寺奏言“依故事,修奉欑宮合用十二神等,系工部下文思院計會,太史局修置”,29表明紹興後期墓葬石作的制造完全由工部、文思院、太史局共同修制。這種變化後的石作制造制度在高宗以後被宋廷完全繼承下來,例如淳熙十四年(1187)十二月十四日,禮部太常寺奏言“準批下禮部申參酌比附合行事件”,其中即有“契勘依故事,修奉攢宮,合用十二神等,系工部行下,文思院計會,太史局修制”,其後亦稱“所有今來大行太上皇帝修奉攢宮,合用十二神等,欲乞依上件故事施行”。30

上述幾則材料十分清晰地表明,自南宋紹興晚期開始“十二時神”等墓葬石作的制造經由工部、文思院、太史局依據各自職責相遞進行。綜合來看,文獻見載的宋代“十二時神”等墓葬石作給賜的對象,從晚唐五季的大部分品官升限為北宋三品以上“勛戚大臣”和帝後人員,最後完全提煉為帝後陵園特有的喪儀石作物類。此外,帝後陵園中“十二時神”等石作物類的制造程序在北宋為詔令“內侍與少府監”共同制造,在南宋則演變為詔令“工部行下、文思院計會、太史局修制”,這種“演變”更合符禮法制度的運作。“十二時神”等石作的給賜對象和制造官署的演變,反映出國喪中的墓葬石作儀制在宋代逐漸完善化和規範化的禮法特征。

四 文獻所見宋代“十二時神”墓石的文化意蘊

雖然檢閱文獻記載知道“十二時神”墓石儀制始於晚唐,並在宋代發展成為國喪墓葬儀制的重要內容,但是這種墓葬石作文化應當源於唐代以前的五行文化、歲時信俗與祭祀儀禮。傳統中國社會中的五行觀念對人們的生命觀、物質觀和世界觀有著深刻影響,金、木、水、火、土的因承循環與有機運作,不僅成為構成天(神)、人、地(鬼)三界萬物的基本元素,也主宰著所有生命(萬物)的誕生、成長、福禍、病殘與衰亡。其中,“十二”是五行運作系統中的重要術數序列,宋人已經有了“十二辰,《事始》曰黃帝立子醜十二辰以名月,又以十二名獸屬之”31的認識,這種術數產生了“天幹”“地支”的時間記憶範式和歲時信俗文化,而宋代墓石中的“十二時神”可以視為傳統中國社會中歲時文化的特殊意象。

傳世文獻中最早提及的“十二時神”與五行系統中的“太歲”文化和神龍信俗有關。《春秋命歷·序》稱“皇伯、皇仲、皇叔、皇季、皇少五姓同期,俱駕龍,號曰五龍”,而《遁甲開山圖》引榮氏之說“昆弟五人,人面而龍身”。32酈道元《水經註》對“五龍”作註釋稱:

五龍降天皇兄弟十二人,分五方為十二部,法五龍之跡,行無為之化。天下仙聖治,在柱州昆侖山上,無外之山,在昆侖東南萬二千裏。五龍、天皇皆出此中,為十二時神也。33

這段文字中的“十二時神”顯系上古時期十二個部落首領,但所謂“五方”與“十二部法”表明“十二時神”主宰一切。這種“十二部法”或“十二時神”後來進一步演化成太歲“十二支神”,並出現了“年王”“月將”“日直”“時直”太歲歲時的劃分,所直之神“若天罡、太乙、功曹”34等。

古人認為歲星運作“自子至巳為陽,自午至亥為陰”,形成“所謂太歲十二神”,是太歲諸神與地支位次的結合,至隋朝則進一步與五行融合。隋朝蕭吉《五行大義》解釋“六壬所使十二神者”稱,“神後,主子,水神。大吉,主醜,土神。功曹,主寅,木神。大衝,主卯,木神。天剛,主辰,土神。太一,主巳,火神。勝光,主午,火神。小吉,主未,土神。傳送,主申,金神。從魁,主酉,金神。河魁,主戌,土神。微明,主亥,水神”,35反映出太歲、地支、五行融合成了全新的“十二神”。這裏的太歲“十二神”顯然與“十二辰”融合成為了“十二辰神”,明代劉基所列太歲“十二月將”之名諱可供一觀,《多能鄙事》卷8記載:

登明,亥,正月將。神後,子,十二月將。太吉,醜,十一月將。功曹,寅,十月將。太衝,卯,九月將。天罡,辰,八月將。太乙,巳,七月將。勝光,午,六月將。小吉,未,五月將。傳送,申,四月將。從魁,酉,三月將。河魁,戌,二月將。36

劉基所謂的太歲“十二神”主要是登明、神後、太吉、功曹、太衝、天罡、太乙、勝光、小吉、傳送、從魁、河魁,並與亥、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十二支”對應。不僅如此,明人還將六壬“十二神”與所謂的節氣和屬相對應,見載於無名氏所編《六壬大全》一書中,詳見表1:

表1 明代《六壬大全考》所載“六壬十二神”信息簡表

太歲地支神系月將節氣形象身份屬位登明亥水神正月雨水面長發黃,手足黑色匠人屬豬,位天門河魁戌土神二月春分獄吏屬犬,位(不詳)從魁酉金神三月谷雨形貌端正,黃白色女巫屬雞,位正西傳送申金神四月小滿形項短,目圓睜,微有須發,大身行人屬猴,位西南小吉未土神五月夏至風伯藥師屬羊,位西南勝光午火神六月大暑形貌目圓,面赤,大身禦馬人屬馬,位正南太乙巳火神七月處暑形貌髙額,赤大口,黃發,眼目不正人屬蛇,位南方天罡辰土神八月秋分黃色,面圓滿多須獄師屬龍,位東南太衝卯木神九月霜降面長青色,高額有須,身材細長,狡獪不正樂師屬兔,位正東功曹寅木神十月大雪面方,青色,有須,勢大身材使命屬虎,位東北大吉醜土神十一月冬至色黑策牛人屬牛,位北方神後子水神十二月大寒面圓,黑色淫婦屬鼠,位正北

資料來源:佚名:《六壬大全》卷2《神將釋·十二神釋》,《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第808冊,第500—512頁。

表1所列“十二神”基本涵蓋了明代以前有關“十二支神”“十二辰神”“十二月將”“十二屬相”諸系神靈,可知明代在前代六壬十二神的基礎上進一步融合雜糅了節氣和屬相文化。清人俞正燮在論及“六壬古式”時稱,“十二次法,自漢已亂之”,認為“十二神名,既遞改義,又參差以河魁、從魁、太一、天剛、太衝之名,推之知十二神由星得名,不以節氣中氣得名”。37

太歲“十二神”與地支“十二辰”的融合,主要體現在人間的四時循環、晝夜更替和人事運作層面。在五行運作系統中,“十二支神,有陰陽之分,各司其事”,38 其中“子醜寅為春,卯辰巳為夏,午未申為秋,酉戌亥為冬。於十二時辰內,運其火候,應以四時,五行不得分毫參差”,39乃至於“子午為陰陽二至,卯酉為日月之門,寅申為道路之神,辰戌為牢獄之地,醜未為天廚之所,己亥為堂廟之宮”。40實際上,太歲、地支、五行三者合一衍生的“十二神”主管天地之際的神、人與鬼,漢代王充即稱“天地之間,百神所食,聖人謂當與人等。推生事死,推人事鬼”。41《唐六典》對太歲“十二神”亦有記載:

十二月之神:正月登明,二月天魁,三月從魁,四月傳送,五月小吉,六月勝先,七月太蔔,八月天閏,九月太衝,十月功曹,十一月大吉,十二月神後。凡陰陽雜占,吉兇悔吝,其類有九,決萬民之猶豫:一曰嫁娶,二曰生產,三曰歷註,四曰屋宅,五曰祿命,六曰拜官,七曰祠祭,八曰發病,九曰殯葬。42

上引文字表明太歲“十二神”有“九決萬民”的功能,涉及人間的“嫁娶”等九事。其中“祠祭”的表現就是太歲“十二神”被用到“大儺”禮儀之中以“追兇”“驅鬼”,而“殯葬”的表現則是唐宋時期的“十二時神”墓葬石作。

從文獻載述來看,用“十二神”進行“追兇”“驅鬼”應是其本職功能。漢代劉熙稱人間“有鬼行役”即需“使十二神追惡兇”,並說“周世之儺,即逐疫之意,秦、漢世則直言逐疫鬼”。43《赤松子章歷》卷3《斷瘟毒疫章》稱:

正月至十二月,各有瘟鬼,隨其放逸,天下病害……十二月辰瘟鬼皆有名字,從十二時……東方主鬥成,主絕青瘟。南方主鬥平,主絕赤瘟。西方主鬥遷,主絕白瘟。北方主鬥長,主絕黑瘟。中央主五父君,主絕黃瘟。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十二時神,並令營衛惡鬼,無令放入。44

這裏的“十二時神”顯然是指“十二月將”,即專門負責“營衛惡鬼”的太歲“十二神”,是上古驅儺的重要神靈之一。唐代季冬時節有演繹驅儺的禮儀,其禮規定“天子六隊,太子二隊。方相氏右執戈、左執楯而導之,唱十二神名,以逐惡鬼,儺者出,磔雄雞於宮門、城門”。45此外,道教的部分典籍文書中亦有所謂“青龍、白虎、朱雀、元武、勾陳、六合六甲神、十二時神,乘而行到厶所,左右巡防,隨行隨止,隨臥隨起,辟除盜賊,鬼魅消亡”46的載述,表明融合後的“十二時神”與其他諸神一樣具有“安宅”“消災”“祛邪”的護佑人間的作用。總括來看,太歲“十二神”與地支“十二辰”衍化的“十二時神”,的確能夠“贊揚道化,助正卻邪。為某乙禳卻災衰,屏斥兇惡”。47

從信俗層面來看,由太歲、地支和五行融合後的“十二神”主管人間的“祠祭”與“殯葬”諸事,於是在官方的郊祀儀禮中逐漸引入“十二神”。後梁高祖天監十七年,史官稱“郊祀二十八宿,而無十二辰神,於義闕然”,於是南郊“加十二神座,與二十八宿,各於其方而為壇”,48這裏的“十二辰神”顯然已經是太歲、地支和五行融合後的“十二神”,並在唐宋時期成為象征帝後與勛戚大臣墓葬威儀的“十事石作”之一。

五 宋代墓石中“十二時神”形象

從前述文獻記載看,“十二時神”是晚唐迄宋國家墓葬儀制中的重要石作物類之一,但是未見關於“十二時神”造型或形象的文獻,至少從傳世唐宋文獻中看不到“十二時神”的具體形態。檢諸典籍只能從文化層面推知“十二時神”是五行文化中的“登明”等太歲“十二神”,與地支“十二辰”融合後衍生成的“十二辰神”。明清文獻中零星提及唐宋時期的“十二時神”石作,但明清士人在註說或解釋“十二時神”時或認為是“十二生肖”,或言之為“獸首人神”。筆者以為太歲“十二神”與地支“十二辰”完全對應,故“十二時神”亦可以稱為“十二辰神”。由於傳世文獻對“十二時神”的形象語焉不詳,墓葬禮法文獻中亦無相關記載。“十二時神”在造型上是否與“十二屬相”完全對應或略帶關系,可從文獻和出土石作資料綜合考察,先據文獻所見有關“十二時神”的形象略析如下:

其一,文獻見載兩則宋代物類制作中使用的“十二時神”情況。一是宋人載張思訓發明制作有“渾儀”報時之物,其物“起為樓閣之狀,數層,高丈余。以木偶人為七直神,搖鈴、撞鐘、擊鼓。及十二神,自持時牌,循環而出”。49二是宋代宮廷使用有名為“十二神輿”的車輿,其輿“赤質,四門旁刻十二辰神,緋繡輪衣、絡帶。輿士十二人”。50高承《事物紀原》亦稱宋代“開寶通禮”在輿服中創設了“十二神輿”,輿上“載十二月之神象”。51當然,上述諸類物作中的“十二神”能夠“自持時牌”,可以推測“十二時神”有“手”,而且身著“緋繡輪衣、絡帶”,可知宋代物事中的“十二時神”當為人形或獸首人身之物。

其二,清代士人搜見的石刻資料中記載有幾則墓石“十二神”圖像。趙之謙在《補環宇訪碑錄》中錄載兩則“朝鮮慶州”墓石“十二神”圖像,分別為“掛陵十二神圖象,無題字,無年月”和“角幹墓十二神圖象,無題字,無年月”,52未能詳明所見“十二神”圖像的造型信息。朝鮮慶州“角幹墓”十二神圖像,亦見載於葉昌熾《語石》:

潘仲午贈余高句驪故城石刻,共二石,一東向,一西向……又慶尚道慶州府有新羅角幹墓,十二神畫象,凡十二石,每石畫一神,皆手執兵,無年月。劉燕翁雲“角幹,新羅官名”,定為唐時建。附記於此,以廣異聞。右朝鮮三則。53

從葉氏記載來看,角幹墓場中的十二石神“皆手執兵”,這裏的“兵”當是營衛性質的兵器,亦可推知墓石中的“十二神”各有“手”,則可以視為墓石“十二時神”為人形或獸首人身之證。而“掛陵”十二神圖像,另見載於文廷式《純常子枝語》:

劉喜海《海東金石存考》:新羅角幹墓十二神圖像(唐鹹亨間),像為十二時生肖,每神手執一兵器。又掛陵十二神圖像,與角幹墓大同小異。是十二屬之說,且行於東國矣。《輔行記》第八之三雲“十二時獸者”,若五行中名十二肖。54

文廷式引述《海東金石存考》記載,明確說明角幹墓、掛陵“十二神圖像”為“十二時生肖”,並將墓石中的“十二時獸”解釋為“十二生肖”。這種解釋正確與否尚需考證,但是其中“每神手執一兵器”則是人形或獸首人身之證。另外,《(光緒)重修天津府誌》載錄一份唐代《李夫人墓誌銘》:

石,縱一尺四寸,寬如之,厚二寸。舊州城東強家莊人,掘土得於古墻下。無書人姓名,字體古茂,近六朝。蓋作覆鬥式,篆“大唐故夫人”五字,四旁刻十二神像,亦有古致。55

這封被莊稼人意外發現的唐人墓誌是文獻見載的唯一的一則出土“十二時神”石作的資料,可與前述角幹墓和掛陵“十二神圖像”相互印證。

其三,明人在解釋“十二辰神”時將之與“十二生肖”對等。周述學《神道大編歷宗通議》中稱,“丁甲廟中有十二神,騎十二屬相。下共一軸,齟齬觸其軸,則一時一神,立水上矣。”56“十二神” 騎十二屬相表明丁甲廟中的“十二神”與“十二屬相”是相對分離的,至少兩則沒有融合為一個物類,或可視為“十二生肖”融入“十二時神”的一個例證。於慎行《穀山筆塵》記載:

夏周九鼎之制,不可詳考,武後更造明堂,鑄銅為九鼎……又鑄銅為十二神。十二神者,十二支所屬也。皆高一丈,各置一方,即秦皇鑄金人十二之遺意也。57

於慎行認為武則天鑄造的“十二神”為“十二支所屬”,嚴衍進一步指出,“十二神,子屬鼠,醜屬牛,寅屬虎,卯屬兔,辰屬龍,已屬蛇,午屬馬,未屬羊,申屬猴,酉屬雞,戌屬狗,亥屬豬”。58清代的傅恒有類似的解釋,認為十二神“子鼠醜牛之類”。59

從上述分析可知,明人開始註重將“十二神”解釋為“十二生肖”,因此文獻中難以認清唐宋喪儀中的“十二時神”形象。雖然考諸傳世典籍文獻可知,動物“屬相”問題早在王充《論衡》一書中即已出現,但是唐宋時期的文獻中並未見有人以“十二生肖”來釋解“十二時神”的記載。目前考古學者們習慣將唐宋墓葬中出土的“十二生肖”壁畫或“十二生肖”俑實物視為唐宋喪儀禮法中的“十二時神”物類。其中,陳朝雲根據墓葬出土的石作物件認為唐宋文獻所見載的“十二神”為“十二生肖俑”,當壙、當野、祖思、祖明等為“墓儀俑”。60秦歡認為山東嘉祥縣釣魚山2號宋墓中室內的“十二尊石雕像”、滎陽司村宋墓與孤伯嘴宋墓繪像中“第二層繪文官,應該也是十二時神圖”。61謝璇認為“十二生肖俑自南北朝時期開始出現”且多“以獨立的生肖動物的形態出現”,“隋朝時,南方地區兩湖一帶開始出現較成體系的十二生肖人身獸首俑,到唐代則十分流行,而到五代、宋、遼時期的生肖俑則演變成為動物附著在人像不同部位的生肖俑。自宋以後,十二生肖俑作為隨葬品在墓葬中就極為少見了”。62李彥頡、張玲在解釋遼代壁畫墓中的“十二生肖”時,認為“按固定方位出現的十二辰像或十二辰木俑,是道教的十二時神,是道教構建天界的主要要素,其代表著時間周而復始”,並指出“從盛唐到晚唐,十二生肖使用更為流行,並出現了寬袍大袖的人物畫的十二生辰俑,手持笏板、頭頂生肖動物的文官俑形象趨於形式化”。63張慧中描述周家店遼代壁畫墓“頂部壁畫為十二個人物,身穿黑白兩色寬袖的朝服,雙手持笏,在人的高冠前端分別繪制十二生肖”。64

關於東亞地區古代墓葬中的“十二神”問題,王元林論述最為精詳,認為墓葬壁畫中的十二辰圖像,“中國發現最多的還是五代宋遼時期的作品,而且以文官風格人物像為主”,“十二辰動物像僅見北齊婁睿墓、磁縣灣漳壁畫墓和水泉梁壁畫墓”,“獸首人身十二辰壁畫數量較少,主要集中在唐代……從盛唐晚期的高力士墓開始增加了十二辰圖像”。王元林介紹了數例十二辰圖像,如五代後梁龍德四年王處直壁畫墓中所剩鼠、龍、馬、雞辰像,為“文官風人身人面立像,有雙手捧生肖動物者,有一手持佛塵、手仗、笏板,一手托生肖動物者”。“浙江杭州、臨安一帶五代吳越國石槨墓或稱積石墓中,往往發現在後室四壁……中部浮雕彩繪四神,下部壁畫龕內浮雕拱手托抱生肖動物的十二辰文吏像”。五代後晉天福四年(939)吳越國錢元瓘妃馬氏康陵積石墓室中,十二辰像為文吏形象,每人手捧十二辰動物於懷中。福建尤溪宋代壁畫墓與河北宣化遼墓、韓國高麗壁畫墓中的十二辰圖像,均為人身人面獸冠形象,人物表現為宋代縉紳文官的服飾與造型”。65

綜合考古學者的研究來看,唐宋時期墓葬出土的“十二生肖”物類形象大致經歷了三個演變階段:唐初及其以前的寫意動物“十二獸”壁畫,中唐五代北宋初期的“獸首人身”俑,北宋中期以降的人首人身冠獸和人首人身托獸的文吏造型,其中每個階段“十二獸”形象基本都與後世“十二生肖”相關。結合前文所論,文獻稱謂中唐代的“十二時”對應的漢隋以來的“十二支屬”文化,“十二時”當是全形生肖的寫意動物造型。晚唐五季在物質稱謂上開始有意彰顯人性,在突出超俗的人神意識下尚無法擺脫太歲諸神體系,“十二神”應是獸首人身的人獸合體造型。宋代國家在儒、釋、道“三教合流”趨勢中倡揚儒教為主而兼顧吸納道、釋文化,故而在物質文化的諸多層面註意采取顯人隱獸的做法,“十二時神”應是人首人身獸冠進而演變為人首人身托獸的文吏造型。唐宋之際文獻所見的這種從“十二時”“十二神”到“十二時神”稱謂的轉換,正與出土唐宋墓葬中所見十二神殺形象從寫意生肖動物、獸首人身生肖壁畫等,向人首人身冠獸或人首人身托獸文吏造型的演變趨勢相一致。因此,宋代帝後喪儀文獻中的“十二時神”石作在造型上當是人首人身冠獸和人首人身托獸且緋衣執笏的文吏形象,而品官墓葬使用石作則依據卒者的官品、身份和地位進行減損規模與尺寸,這一點在墓葬考古出土實物中已有顯著反映。

結 語

綜合前述,當壙、當野、祖思、祖明、“十二時神”之稱謂主要出現在晚唐迄宋的品官喪儀文獻中,反映出唐代伊始國喪和品官墓壙中使用石作物件成為喪葬禮法規定的獨特威儀和葬俗文化。從傳世文獻和出土資料來看,隋代以前的墓葬中多用瓦木物件作為明器,唐代繼承並發展了北周官員卒後行用的碑銘與墓石制度。唐代後期開始對品官墓葬的明器和石作進行嚴格規定,將之納入國家喪儀禮法中,其後五代宋初對晚唐的品官喪儀中的明器和石作制度有所繼承。其中當壙、當野、祖思、祖明、地軸與十二時神被稱為墓壙中的“石作六事”,石作的造型和尺寸與卒葬官員的品級與身份有關。唐宋之際的文化異變在官員喪葬制度中亦有較多反映,其中墓葬中的石作物件給賜之差異便是一個例證。其一,文獻所載宋代國喪和品官墓葬中的石作物類,在稱謂上從晚唐五季的“十二時”“十二神”演變為宋代的“十二時神”,反映的是宋代墓葬石作分類更為齊全、精細、講究,墓葬石作制度日益完善合理,彰顯的葬俗意蘊和政治威儀亦較為深邃。其二,在墓葬石作的制造程序上,北宋承因晚唐五代規制由朝廷指派內侍人員與將作監共同修制,南宋則轉變為工部、文思院、太史局相繼以職修制,反映出南宋墓葬石作制度的禮法化特征。其三,宋代喪儀文獻所載“十二時神”未見具體造型或形象的描述性文字,故未能從文獻載述中了解“十二時神”的具體形象。考古學者們將出土唐宋墓葬中的十二神殺實物與文獻所稱“十二時神”石作對應,這種“對應”是否完全符合宋代的歷史實情難以定論,但是可以視為釋讀或了解文獻稱謂中“十二時神”形象的一種範式。從禮法的實踐意蘊來看,作為國家墓葬威儀象征的石作物類,相較於其他墓葬物類而言,“十二時神”在唐宋之際完成了從神獸、獸臣向人神的完全轉變,這種變化既能以石人神的形象彰顯人間的政治威儀,也是五行、地支和屬相信俗文化在宋代融合與異變的一個例證。

註釋

1鄭玄註,賈公彥疏,彭林整理《周禮註疏》中冊卷30,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007頁。

2蔣叔輿編《無上黃箓大齋立成儀》卷53《神位門》,張宇初等編《道藏》,明正統十年內府刻本,第9冊,第695頁。

3許仲琳編,張耕點校《封神演義》下冊第九十九回“姜子牙歸國封神”,中華書局2002年版,第774頁。

4陳朝雲:《北宋陵寢制度研究》,《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4期。王元林:《東亞地區墓葬壁畫十二辰圖像的起源與流變》,《考古學報》2013年第3期。劉未:《宋代的石藏葬制》,《故宮博物院院刊》2009年第6期。謝璇:《“十二生肖”人身獸首俑的雕塑形式研究》,碩士學位論文,中國美術學院,2015年。

5李林甫等撰,陳仲夫點校《唐六典》卷23《將作監·甄官署》,中華書局1992年版,第597頁。

6王溥:《唐會要》上冊卷38《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813頁。

7王溥:《唐會要》上冊卷38《葬》,第816頁。

8王溥:《五代會要》卷9《喪葬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42—144頁。

9《宋史》卷124《禮誌二十七》,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2910頁。

10徐松輯,劉琳等校點《宋會要輯稿》禮37之1,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555頁。

11《宋史》卷122《禮誌二十五》,第2848頁。

12《宋史》卷122《禮誌二十五》,第2849頁。

13《宋史》卷124《禮誌二十七》,第2910頁。

14《宋會要輯稿》禮31之1,第1421頁。

15《宋會要輯稿》禮31之4,第1422—1423頁。

16《宋史》卷124《 禮誌二十七》,第2910頁。

17《宋史》卷122《 禮誌二十五》,第2850頁。

18徐松輯《中興禮書》卷256《兇禮二十一·修奉攢宮》,《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史部第823冊,第228頁。

19徐松輯《中興禮書》卷245《兇禮十·發引》,第158頁。

20徐松輯《中興禮書》卷266《兇禮三十一·修奉欑宮》,第280—281頁。

21《宋會要輯稿》禮30之11,第1374頁。

22《宋會要輯稿》禮34之24,第1516頁。

23《宋會要輯稿》禮30之62,第1400頁。

24徐松輯《中興禮書》卷245《兇禮十·發引》,第158頁。

25徐松:《中興禮書續編》卷44《兇禮十·永思陵十·修奉攢宮一》,《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3冊,第553—554頁。

26徐松:《中興禮書續編》卷44《兇禮十·永思陵十·修奉攢宮一》,第554頁。

27徐松:《中興禮書續編》卷44《兇禮十·永思陵十·修奉攢宮一》,第554頁。

28徐松:《中興禮書續編》卷44《兇禮十·永思陵十·修奉攢宮一》,第554頁。

29徐松:《中興禮書》卷284《兇禮四十九·修奉欑宮》,第380頁。

30徐松:《中興禮書續編》卷44《兇禮十·永思陵十·修奉攢宮一》,第552頁。

31高承:《事物紀原》卷1《十二辰》,《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北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第920冊,第4頁。

32羅泌:《路史》卷2《前紀二》,《四部備要》第44冊,上海中華書局1936年版,第14頁。

33酈道元撰,陳橋驛校證《水經註校證》卷1《河水》,中華書局2013年版,第13頁。

34陳仁錫:《八編類纂》卷57《圖書編·六曹類禮曹》,《四庫禁毀書叢刊》,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3冊,第450頁。

35蕭吉:《五行大義》卷4《論諸神》,清《佚存叢書》第2冊,上海商務印書館1924年版,第269—270頁。

36劉基:《多能鄙事》卷8《求四煞沒六神蔵訣》,《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齊魯書社1995年版,子部第117冊,第541頁。

37俞正燮:《癸巳類稿》卷10《六壬古式考》,《續修四庫全書》,子部第1159冊,第487頁。

38佚名:《六壬大全》卷2《神將釋·大神總論》,《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第808冊,第499頁。

39王道:《古文龍虎經註疏》卷上《水火各一方章第七》,《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第1061冊,第545頁。

40佚名:《六壬大全》卷2《神將釋·大神總論》,《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第808冊,第499—500頁。

41王充撰,黃暉校釋《論衡校釋》卷23《譋時篇》,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3冊,第983頁。

42李林甫等撰,陳仲夫點校《唐六典》卷14《太蔔署》,中華書局1992年版,第413頁。

43王先謙撰補《釋名疏證補》卷1,《叢書集成初編》,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38冊,第48頁。

44佚名:《赤松子章歷》卷3《斷瘟毒疫章》,張宇初等編《道藏》,第11冊,第202頁。

45《新唐書》卷48《百官誌三·太常寺》,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1246頁。。

46楊維德:《遁甲符應經》卷下《玉女反閉局法》,《續修四庫全書》,子部第1060冊,第303頁。

47杜光庭:《太上黃箓齋儀》卷50《散壇設醮》,張宇初等編《道藏》,第9冊,第333頁。

48王欽若等編,周勛初等校訂《冊府元龜》卷193《閏位部》,鳳凰出版社2006年版,第3冊,第2159頁。

49潘自牧:《記纂淵海》卷2《儀象》,《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第930冊,第79頁。

50《宋史》卷149《 輿服誌一》,第3498頁。

51高承:《事物紀原》卷2《十二神》,《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20冊,第62頁。

52趙之謙:《補環宇訪碑錄》卷3《唐》,《歷代碑誌叢書》,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23冊,第662頁。

53葉昌熾:《語石》卷2,《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905冊,第198頁。

54文廷式:《純常子枝語》卷37,《續修四庫全書》,第1165冊,第546頁。

55徐宗亮:《(光緒)重修天津府誌》卷38《藝文二·金石》,《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690冊,第67頁。

56周述學:《神道大編歷宗通議》卷17《郭守敬儀象法式·闚幾》,《續修四庫全書》,第1036冊,第464頁。

57於慎行撰,呂景琳點校《穀山筆塵》卷13《儀音》,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143—144頁。

58嚴衍:《資治通鑒補》卷205《唐紀二十一》,《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340冊,第258頁。

59傅恒編《禦批歷代通鑒輯覽》卷53,《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史部第337冊,第104頁。

60陳朝雲:《北宋陵寢制度研究》,《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4期。

61秦歡:《北宋多邊型墓類型分區與墓室裝飾初探》,碩士學位論文,中央民族大學,2012年,第80頁。

62謝璇:《“十二生肖”人身獸首俑的雕塑形式研究》,第3頁。

63李彥頡、張玲:《大同地區遼代墓葬壁畫中天象圖新探》,《山西大同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1期。

64張慧中:《大同地區遼代壁畫墓研究》,碩士學位論文,山西大學,2015年,第27頁。

65王元林:《東亞地區墓葬壁畫十二辰圖像的起源與流變》,《考古學報》201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