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到自已在小溪裏洗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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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記者 喻琰

2021年6月,江西婺源沱川鄉7歲男童余樂樂(化名)放學後被同村人接走,路上不幸溺水身亡。余樂樂的媽媽李曉清(化名)認為,校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7月中旬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9月8日9時許,該案在婺源縣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李曉清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庭審現場,被告沱川學校校長未到庭,由校方的代理律師到庭參加庭審。此次庭審歷時三小時,法院將擇期宣判。

李曉清的代理律師告訴澎湃新聞,庭審現場雙方的主要爭議點在於學校是否存在侵權行為、學校的過錯與余樂樂溺亡之間的因果關系。

此前,李曉清的代理律師告訴澎湃新聞,家長的主要訴求為:希望校方賠償余樂樂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以及家長從上海返回婺源處理此事的誤工費和交通補貼,總計在80萬余元左右。

對於一審開庭,8日下午,涉事學校校長王學文回應稱,此事以法院判決為準,“詳情請聯系代理律師溝通。”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由於李曉清和丈夫平時在上海打工,余樂樂在家裏由爺爺奶奶照顧。李曉清稱,6月30日,其不滿8歲的孩子余樂樂在學校被同村人接走後,路上不幸落水溺亡。她認為,家人並不熟悉接走余樂樂的人,學校為何要同意被孩子被人接走呢?校方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李曉清說,當天婺源沱川天降大雨,家中也進水了。為了確保孩子和老人安全,6月30日11時51分,她在班級群裏回復班主任稱,希望讓余樂樂先在學校等著,等情況好轉後,再讓孩子的爺爺奶奶去接。

接走余樂樂的男子此前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稱,他跟余樂樂的爺爺關系“熟悉一些,和李曉清陌生點”。當天出於好心,看到有兩個孩子家長還沒有接,就帶著余樂樂一起回家。沒想到,走到村上角的小河旁時,余樂樂和另外一個孩子,“要用小溪的水洗腳,結果余樂樂一下就被水卷走了”。

微信聊天截圖顯示,6月30日14時19分,老師在班級群艾特余樂樂媽媽和另一位媽媽,通知稱“余樂樂和余某昊被他們的叔叔帶走了,我問了兩個孩子,他們都說認識的”。

李曉清的代理律師表示,對校方提起訴訟,一方面是希望解決民事賠償的問題,另一方面不放棄追究校方的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責任。“實際上校方完全可以在接送制度上做到合規合法,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

責任編輯:崔烜

校對:張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