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洗頭及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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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揚子晚報網

十平方米的房間,擺放了兩張床和一張小桌子,一個個打包好的白色塑料袋整齊有序地擺滿了其中的一張板床上下,袋子裏分門別類地裝著牙膏、香皂、洗發露、護膚品、巧克力等生活用品,墻角處還擺著幾桶油和米袋子。

是不是覺得,住這屋的人是個很會過日子的人,而且還很精致。

贓物

不過,這種“會過日子”的人,民警還真看不下去:“你把超市裏的東西像“倉鼠搬家”似的偷回家,囤貨過大年?”而且被民警逮到時,還是“二回熟”的那種。

春節前夕,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南夏墅派出所接到轄區超市被盜報警後,迅速展開偵查,在不到20個小時裏將嫌疑男子王某抓獲。

“偷盜的物品雖然沒有前年那次被抓時來得多,但這次也在現場足足清點了2個多小時。”2月28日,南夏墅派出所偵辦民警唐超向記者介紹偵破超市盜竊案的情況。

1月31日下午2點左右,武進南夏墅派出所接到轄區某超市的報警:該超市的化妝品區接連2天少了兩瓶韓束牌淡斑精華液。民警調取監控發現,在1月28日與1月31日,都是晚上9點左右,一名身穿黑色長款羽絨服、佩戴口罩的男子,從該處貨架上拿走了護膚品。“兩次偷東西時,連穿得衣服都是一樣的。”雖然男子戴著口罩,可民警唐超還是一眼認出了是2019年被他辦過犯罪嫌疑人、安徽籍的王某貴:“小眼睛、連發型都沒有變。”

盜竊現場

唐超記得,2019年6月,王某貴因盜竊超市物品被抓獲,後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通過精準研判,民警很快掌握到王某貴的行蹤。

小樣,看你往哪裏逃!

2月1日上午9時許,偵辦民警將正在武進一家公司內車間上班的王某貴抓獲。在隨後押解其至暫住地時,映入民警眼簾的就是開頭那一幕。唐超介紹,嫌疑人還是住在同一個地方,看到的還是同樣的場景。有了前一次的辦案經驗,這次唐超提前將物品辯認進行了證據固定,手機裏的嫌疑人指認照片也拉了長長一條。

現年38歲的王某貴,有著多次盜竊前科。王某貴交待,自己刑滿釋放後,剛好疫情開始,便回了老家。2020年8月回到常州,找到一份工作後又開始重操舊業,在超市買貨帶貨,以結算便宜的物品打掩護,偷偷把物品藏在身上帶出超市。

在“看到超市的東西想買,但又不想花錢。”思想作祟下,王某貴於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期間,流竄至鳴凰、南夏墅等地的3家超市,通過購物時夾帶或裝卸貨物時趁人不備偷拿超市物品100多件,價值4000多元。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通訊員 武公 揚子晚報/紫牛記者 畢俊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