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見埋死人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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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例聲明:本文是薩沙創作的小說,聲明完畢

再多申明一點:這篇文章相當血腥恐怖,心理素質不好的千萬不要看,別留下什麼心理陰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221講)

花費25年才偵破的奸殺案:91年殘殺女教師的歹徒是爸爸還是兒子?

這是一起跨度長達25年的案件,最終依靠科技的進步得以告破。

這起案件發生在1991年,地點是河南省山區的一個村莊。

周日中午,民辦小學女教師曹惠娟,說要帶孩子去縣城看病。

4歲的兒子半個月前得了重感冒,在鎮上小診所打了針退了燒,可是到今天仍然咳嗽不止。

曹惠娟心疼兒子,決定趁著周末放假帶兒子去縣醫院看病。

當天曹惠娟的丈夫要去親戚家辦事,不能陪著老婆一起去。

村子距離縣城並不遠,也就是六七公裏,騎車大概1小時。雖然是山區,但這裏人口密集,在周日很多人去縣城趕集,土路上來來往往都是人。

曹惠娟決定中午12點出發,先去給兒子看病,然後順便趕趕集,給女兒買件衣服、給兒子買雙鞋子,最遲三四點應該就到家了。

在人來人往的路上走,又是青天白日,家人做夢也沒有想到可能出什麼事。

丈夫將自己的二八自行車交給曹惠娟,又給了她50元。

在1991年,100元可不是小數字,北京城市職工平均工資才200多元。

為什麼給這麼多錢?丈夫是怕兒子是肺炎或者什麼其他疾病,還要去治療,身上多帶一些錢比較好。

中午12點,曹惠娟騎車帶著4歲的兒子離開了家。

丈夫辦完事到家已經是6點多,天快黑了。奇怪的是曹惠娟並不在家,自行車也不在。曹家有一兒一女,女兒6歲,兒子4歲。此刻女兒在家餓的嗷嗷叫,等著母親回來做飯。

丈夫本能的感覺到不對勁,這是從沒有過的事情。

於是,丈夫喊上了自己的大舅子,兩人開始順著唯一那條路去找人。

他們從村子一直找到縣城,根本就沒有看到曹惠娟。縣醫院看門的老頭說,醫院下午3點就關門了。縣城的集市下午4點也收攤了,曹惠娟在這裏有沒有親戚或者熟人,早就應該到家了。

心急火燎的兩個男人,又從縣城往回找,沿途遇到人就問。

期間,他們遇到本村的一對老夫妻在走路,詢問他們看到曹麗娟沒有。

老夫妻說沒看到,卻看到距離路邊大約二三十米的一個機井房外,倒著一輛二八自行車。

當時村民都把自行車當作寶貝,用完以後都是擦了又擦,哪有胡亂這樣扔在外面的,萬一被人偷走呢?

老夫妻很狐疑,卻也不敢管閑事,只是自己議論了幾句。

丈夫和大舅子急忙趕到機井房外,那輛自行車還是胡亂扔在地上,赫然就是曹惠娟的車。

丈夫頓時被嚇得六神無主,一時間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好在大舅子還比較沈穩,立即打起手電筒在附近尋找起來。水井房門被踢開了,裏面一片狼藉,並沒有找到人。

四面都是麥田,兩人找了很久,只是看到一些奇怪痕跡,也沒有找到人。

還是大舅子有一定社會經驗,用手電筒朝著機井裏面照去。順著手電筒的光線,兩人依稀看到一個漂浮在水上的人影。他們驚呆了,立即跑到縣城報警。

聽說出了人命案,縣城民警也不敢怠慢,連夜驅車趕來。

天已經黑了,附近村民都回家了,現場保護還是比較完好的。因為涉嫌兇殺案,必須盡快找到屍體,以便於破案,民警不等到天亮就開始打撈。

沒有多久,一具小男孩的屍體被打撈上來,根據辨認就是曹惠娟4歲的兒子。

法醫當場進行了簡單的屍檢,發現孩子顱骨破碎,顯然是遭到了鈍器的打擊。後來屍檢發現孩子肺裏沒有水,他是被兇殘的歹徒砸死以後扔到機井裏,不是被淹死的。

發現了孩子的屍體,曹惠娟在哪裏呢?

民警在附近反復搜索,並沒有發現曹惠娟。警察是比較有經驗的,認為她很有可能也被拋屍在機井中。於是,警方反復打撈,折騰了幾個小時之久,果然打撈上曹惠娟的屍體。

曹惠娟全身一絲不掛,頭部被重擊幾乎砸成平的。她的臉部腫脹,身上也有很多淤青和傷痕,顯然生前遭到過暴力毆打,而不是浸水。根據多根肋骨折斷來看,曹惠娟遭到的毆打是非常嚴重的,完全是把人朝死裏打。即便曹惠娟是個30歲健康的婦女,也經受不住這種毒打。

萬幸的是,警方發現屍體比較及時,井水並沒有毀掉所有的證據。

經過檢測,發現曹惠娟生前被人強奸過,提取了到少量歹徒的精液樣本。

這一番打撈結束後,天也亮了。

民警們封鎖了現場,再次搜索,發現了很多痕跡。

根據現場痕跡,曹惠娟大概是下午5點左右在機井房附近的土路上,遭遇襲擊的。

歹徒將她和孩子連人帶車打倒在地。

當時土路上還是有行人路過,歹徒唯恐被別人發現,可能拖著曹惠娟和孩子進入麥田。由此,麥田上出現了一條明顯的痕跡。

歹徒本來是想在麥田裏強奸曹惠娟,然而有零星行人騎車路過,有人還看到倒在路上的自行車,聽到了曹惠娟掙紮呼救的聲音。

可惜,中國人往往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前後連續3個路人都裝作沒事一樣,匆匆騎了過去。

歹徒可能以孩子的生命威脅曹惠娟,讓她放棄呼救還要跟著走。曹惠娟唯恐孩子出事,不敢再喊叫,跟著歹徒進入了水井房,沒有在路上留下拖拉的痕跡。

歹徒拿出繩索將孩子捆綁以後,也要捆綁曹惠娟。曹不是傻瓜,頓時感到了危險,開始拼命抵抗。

歹徒開始對曹惠娟施暴,試圖強奸她。曹惠娟拼死搏鬥,歹徒惱羞成怒,下了毒手。他拳打腳踢,對曹惠娟進行了殘酷的毆打,導致她受重傷,失去了抵抗能力。

歹徒將曹惠娟捆綁起來實施了強奸,之後卻沒有迅速逃離現場。他找到一塊石頭,首先將曹惠娟活活砸死,又砸死了年僅4歲的孩子將兩具屍體丟進了水井。

之後,歹徒將倒在路邊的自行車搬到水井房附近,這樣不太引人矚目。

歹徒似乎有一些作案經驗,並沒有留下什麼線索。民警在現場沒有找到曹惠娟的衣服以及隨身物,100元錢不見蹤影。作案兇器不知去向,應該被歹徒帶走,不知道丟到哪裏去了。

現場提取到一些足印,但沒有清晰的指紋。根據足印分析,歹徒身高1米7左右,身材中等。

確定是惡性奸殺案後,民警們開始討論案件性質。

這起案件會不會是報復殺人?

一些民警認為這就是報復殺人。

原因不復雜。如果這是單純的搶劫強奸案,歹徒似乎沒有必要殺死曹惠娟,更沒有必要殺死4歲的孩子。

誰都知道,搶劫強奸最多判個十幾年,殺人則要槍斃的,更別說還殺兩個人。

退一步說,就算要殺人,歹徒殺死奮力抵抗的曹惠娟也就罷了,為什麼要殺死4歲的小孩呢?

唯一的解釋是,歹徒和這對母子認識,才要殺人滅口。

既然是強奸殺人案,歹徒找熟悉的女人下手是比較愚蠢的,一旦對方報警就根本逃不掉。

所以,民警認為這是報復殺人。歹徒殘酷毆打曹惠娟後,又將其強奸殺死,再殺死孩子。

這種判斷有一定道理,民警開始全面排查曹惠娟夫妻的社會關系,看看他們有什麼仇人。

然而,排查結果卻否定了這種推測。

曹惠娟夫妻都是很普通的村民,脾氣溫和,在村子口碑很好。尤其是曹惠娟,平時在鄉村小學教書,對孩子們認真負責,是有口皆碑的好老師。她的性格溫柔安靜,很少發脾氣,對孩子們也很有耐心。

這麼一個女人,社會關系非常簡單,不是親戚,就是學生家長。鄉村小學的學生家長也是附近村子的村民,不是什麼陌生人。

看來看去,沒有發現曹惠娟有任何仇人。

至於曹惠娟的丈夫,性格內向,甚至有些懦弱。他幾乎沒有朋友,熟人只有一些親戚,更別說有仇人。

通過對曹惠娟社會關系反復排查,警方認為他們並沒有仇人,更沒有可能殺死母子兩人的大仇人。

更重要的是,在走訪期間,民警們發現了一個重要線索。

在曹惠娟經過水井房前大概10分鐘,鄰村一個16歲女孩也騎車路過。

她告訴民警:我看到路邊坐著一個男人,頭發很短,像和尚一樣。他坐在不遠處的樹下,眼睛直勾勾的看著我,很兇狠的樣子。我覺得特別心慌,心裏非常害怕。我就拼命騎車,把車子騎得速度飛快。當車子快到男人那邊時,我看到他站了起來,就更心慌了。但很快他又坐下去了,後面有個中年人也騎車過來了,這條路上人還是比較多的。我飛快地騎回家,第二天就聽說有個女人帶著孩子出事了。聽說出事的地點,靠近機井房,就是我看到那個短發男人的地方。

民警又走訪了其他人,看到這個短發男人的村民還真不少,至少有五六人。

這個男人最遲在4點40分就坐在那顆樹下,20分鐘內被五六個人看到。

估算曹惠娟是5點左右經過,當時恰好前後的路上都沒有人。

一個中年女村民5點15分經過時,只看到路邊有一輛翻倒的自行車,不遠處似乎有女人的呼救聲和兒童的哭喊聲。她很害怕,沒有敢管,迅速騎車逃離。

隨後15分鐘內,又有2個男人騎車經過,都看到了這輛翻倒的車子,也聽到隱約的呼救聲,也沒有管“閑事”。

5點30分以後,再有人經過時就沒有看到這輛車,它被搬到了機井房附近,路上騎車的人是看不見的。

那對老夫妻是徒步走路,才會看得到。

這個短發男人坐在樹下的陰影裏,所有路人都沒有仔細看清楚他的長相。

只是覺得此人相貌平平,表情兇惡,大概30歲左右。

根據幾個路人的描述,警方畫出了模擬畫像。可惜幾張畫像差距很大,幾乎不像是一個人。

看來,模擬畫像沒什麼用了。

根據目擊者的描述,大部分民警認定這是惡性攔路搶劫強奸殺人案。

歹徒應該同曹惠娟並不認識,只是在路上隨機選擇對象作案。

至於為什麼要強奸後還殺人,連4歲孩子都不放過?唯一解釋他本來就是窮兇極惡之人,禽獸不如。

殺人對他來說是尋常事,順手就可以殺掉。

那麼,這個家夥究竟是什麼人呢?

是外地流竄犯,還是本地的犯罪分子?

警方還要慢慢地分析。

經過反復調查走訪,以及各種證據的匯總,警方判斷他似乎是本地人。

此人非常大膽,不像是外地流竄犯。

這條土路並不偏僻,是曹惠娟所在幾個村子去縣城的必經之路。周日的時候,這條路上人流量還是比較大的,可以說是人來人往。

曹惠娟遇襲前後,就有多個路人經過。

正常來說,歹徒大白天選擇在這裏作案,是很荒謬的事情。

比較符合邏輯的理解是,歹徒長期在這附近生活或者工作,對於周圍環境非常熟悉,敢於在這裏堂而皇之作案。

路上人較多,但接近5點以後村民基本都從縣城返回村子,村裏人一般不會夜裏還去縣城。因此,曹惠娟遇襲時間點,路人是越來越少的,一般到6點就基本沒人了,歹徒才敢於襲擊。

同時,這裏靠近土路,逃跑起來卻非常方便。

周邊是大片的麥田,不遠處就是樹木密布的山地。一旦歹徒作案失手,幾分鐘就可以借助麥田鉆入山地逃走。

在這種判斷下,民警開始在周邊幾個村莊調查,找出有劣跡前科的村民,讓幾個路人進行辨認。

並沒有仔細看清楚歹徒長相,幾個路人還是大體能夠分辨的。他們基本排除了這些村民的嫌疑,畢竟相貌的區別還是很大的。

同時,對這些人的調查也表明,他們基本都沒有作案時間。這些人當時都在家或者在村內,有很多目擊證人。

會不會是沒有前科劣跡的普通村民所為呢?

周邊幾個村子說大不大,說小也著實不小,有數千村民,一一排除是不太可能的。

即便如此,民警仍然選擇了身高、外貌和年齡的男性村民,無論他們是否有劣跡,都由路人目擊者進行辨認。

人數太多,路人表示無法準確排除。本來他們就沒有看清嫌疑人相貌,只能排除相貌差距很大的。

由此,警方的偵察完全歸0。

此時,有個民警突然想到一個重要的細節。

那個18歲女孩說這個歹徒的頭發很短,比板寸還短,幾乎像僧人一樣。同時,歹徒穿著一條軍褲,式樣很古怪,她從沒看過這種褲子。

其他幾個目擊者的說法,同女孩很類似。

這就是很奇怪的事情。

一來,當地男人沒有留長發的習慣,但也不可能留光頭,除非是天生的禿子或者後天脫發。

當地的傳統說男人沒頭發,會走黴運。即便是禿頭,平時出門都要帶著帽子。顯然,這個男人的發型古怪。

二來,當地村民很多都穿軍褲,軍褲卻都比較貼身,畢竟大家都要幹活。相反,根據路人描述,這個男人的軍褲相當肥大,明顯是大了幾號,正常人不會這麼買衣服。

這兩個古怪之處,讓民警們一度非常困惑。

突然間,他們想起了一件事,思維豁然開朗。

在曹惠娟遇害的土路附近,有一所監獄,準確的說是勞改農場。這裏關押著數百名犯人,都是在本省犯罪後被判刑的。

眾所周知,勞改犯進去就要剃光頭,還會定期剃光,不允許有較長的頭發。

另外,勞改農場可不是商店,犯人也會得到發給的衣褲,卻不能隨便挑選大小,能穿就行。

一些勞改犯的衣褲都偏大,看起來很滑稽,普通村民不會這麼穿的。

眾所周知,勞改農場沒有女人,男性犯人都是長期禁欲狀態,非常饑渴。

如果有犯人越獄或者在監獄外工作的時候,突然遇到一個女人,將其奸殺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民警們立即趕到這所勞改農場,進行調查。

勞改農場相當配合,卻表示案子不可能是他們的犯人所為。

這個勞改農場不是那種做農活的農場,主要是做一些手工活,都是在農場內完成。平時犯人根本不允許離開農場,擅自離開會被視為越獄。

勞改農場有圍墻,還有鐵絲網,墻外設有警戒線。犯人只要無辜走出警戒線,就會遭到看守軍人鳴槍制止進而槍擊。

而這幾個月,勞改農場並沒有犯人脫逃情況。

民警不死心,追問當天是否有犯人曾經在監獄外勞動,或者外出。

這句話提醒了監獄方面,還真的有。

勞改農場外墻出現損壞,這一周內安排了34名表現較好、刑期也快要結束的年輕犯人,維修了差不多1周時間。

不過,勞改農場表示也不太可能是這些人作案。

修理外墻期間,這些犯人有專門的獄警監視,根本不能離開。

期間,還有2名犯人在獄警監視下,負責給這些犯人送飯和送水,全程也沒有離開過。

民警們沒有隨便相信勞改農場的說法。

如果出了事,誰也不會主動承認是自己的問題。

現在可以確定的是,勞改農場最近確實沒有人逃獄,不是什麼逃犯奸殺了曹惠娟。

而平時勞改農場內的犯人,確實不太可能跑到外面奸殺婦女,然後再若無其事的回去。他們都從事集體手工勞動,同一個班的犯人互相監督,又在高墻之內,想要到監獄外犯罪幾乎不可能。

由此,民警們就盯上了曾經在監獄外工作的36人。

查看勞改農場的檔案,這36人中有很多罪行累累的家夥,也包括強奸犯、殺人未遂犯。

這些人都不是什麼好東西,去奸殺婦女甚至殺死孩子,也都是尋常事。

民警們首先讓路人對著36人進行了辨認,只排除了其中一半嫌疑人,也就是相貌相差非常大的。

剩下還有18人,路人表示無法排除,當時並沒有看得很清楚。

警方又通過身高的不同,排除了其中10人,剩下8人。

那麼,這8人中會不會有兇手呢?

缺乏足夠的證據了。

好在很快有犯人檢舉,8人中有個叫做王利華的,有一定嫌疑。

根據他們介紹,在曹惠娟遇害當天,王利華說吃壞了東西腹瀉,一天有很多次去拉屎。

鄉下沒有廁所,拉屎都是在野地上。王利華一天拉的次數太多,導致附近有大堆糞便,臭味難聞。

獄警很是不高興,讓王利華挖土將糞便掩埋了。結果大概下午4點多,王利華又說鬧肚子。

獄警讓他去遠一些的草叢裏拉,不要影響其他人。

王利華表現良好,況且還有幾個月就刑滿釋放了,獄警認為他不可能逃走,沒去管他,甚至一度忘了他。

其他犯人反應,王利華一直到5點30前後才回來。獄警問他怎麼拉了這麼久,王利華支支吾吾胡說了一通。獄警認為他是偷懶,罵了幾句讓他歸隊。

然而,熟悉王利華的犯人發現,他神色很慌張,同平時不一樣。

而王利華有性犯罪的前科,他在多次猥褻鄰居家幼女,被村民扭送到派出所,判了2年徒刑。

那麼,王利華會不會在這一期間奸殺了曹惠娟呢?

警方立即提升王利華,但他同公檢法打過很多交道,有反偵察經驗。

無論警方怎麼盤問,他咬定只是在大便,其他什麼也沒做。

無奈之下,警方又盤問同王利華關系不錯的幾個犯人,頓時有了重大突破。

一個犯人猶豫再三,表示願意立功。

在曹惠娟出事當天晚上,王利華得意洋洋的偷偷告訴他,當天借著在監獄外工作的機會爽了一把。犯人追問,他卻不說了。

監獄裏爽了一把的黑話,一般意味著性的方面,多是指犯人打飛機。

如果王利華只是打飛機,何必單獨對人炫耀。

顯然,王利華有重大作案嫌疑,很可能奸殺了曹惠娟。

但是,無論民警怎麼通宵審訊、單獨關入禁閉室(只能容納一個人坐著,無法躺下),王利華就是不承認犯了強奸殺人罪。

寫到這裏,大家會問,警方是不是忘了什麼東西了?

曹惠娟屍檢不是發現了歹徒的精液嗎?隨便做個DNA檢測,不就知道是不是兇手了嗎?

遺憾的是,當時是1991年,全國尚且沒有DNA檢測技術。

縣城民警死馬當活馬醫,將精液送到省會檢測,只檢測出歹徒血型為O型。

然而王利華血型是A,也就是說,他並不是奸殺曹惠娟的真兇。

由此,民警將王利華從禁閉室釋放出來,告訴他檢測結果。

得知民警沒有故意栽贓他是殺人犯以後,王利華舒了口氣。

也許是作為回報,他講述了當天做下的下流事。

根據王利華交代,當天他很快就大便結束了,為了偷懶就在附近溜達。

王利華在監獄外晃悠了十多分鐘,無意中看到2個十三四歲的少女在摘花。這個猥瑣的家夥死性不改,哄騙少女靠近後,突然脫下褲子,當著她們面打飛機。少女們受驚後立即逃走,王利華還追著她們跑了一陣,才提上褲子回去。事後,她無恥地向其他犯人吹噓。

那麼,王利華說的是不是真的呢?

民警走訪了勞改農場附近的村子,好不容易找到了這對姐妹。這對姐妹至今還頗為惶恐,證實當天有個勞改犯,突然在她們面前脫下褲子。兩人被當場嚇跑,由於害怕和害羞,事後也沒有告訴家裏的大人。

經過姐妹辨認,這個勞改犯就是王利華。

由此,王利華因坐牢期間耍流氓,又被加刑半年。

至此,案件徹底走入死胡同。

雖然有幾個犯人血型是O,民警無法證明他們當天有作案時間,案件無法繼續。

由此,曹惠娟和兒子被害案件,也就成為一個無頭案,根本無法偵破。

於是,這個案件就被積壓起來,成為懸而未破的案件。

一晃幾年過去了,到了90年代後期,刑事鑒定技術有了很大提高,省會已經可以做DNA比對了。

本著對受害母子負責態度,警方先是將王利華的DNA樣本送去對比,結果自然不符合。

隨後,民警花了很大精力,將其余35個有可能作案的犯人,一一做了DNA比對。

遺憾的是,結果無一符合。

可見,警方之前判斷是監獄外勞動的犯人作案,這個推測是錯誤的。

萬般無奈下,民警將周圍村子有劣跡和前科的男性村民,全部提取樣本進行比對。

結果讓警方無奈,沒有一個人符合。

至此,民警們用完了所有的方法,案件成為未破案,封存在檔案櫃中。

歲月如梭,一晃21年過去了。

曹惠娟的6歲女兒,此時也27歲了,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2012年,公安部具備了全國犯罪資料庫的DNA信息聯網比對能力,情況就完全不同。

對這個案件一直耿耿於懷的民警們,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將留下的歹徒DNA資料,進行了全國比對。

結果讓他們欣喜萬分,比對竟然有了結果。

DNA對比鎖定了鄰縣一個男人,他的DNA和歹徒非常接近。

然而,民警們卻沒有高興太久。

這個男人竟然已經有70多歲高齡,21年前也有50多歲,不是群眾看到的那個只有30歲歹徒的。

那麼,會不會是當年群眾搞錯了,真正的奸殺犯壓根就不是年輕的光頭呢?

民警們調查了這個70多歲的史老頭,發現他確實不是省油的燈。

史老頭一輩子性格都很暴躁,經常會做出一些過激的事情。

之所以留下DNA,是因為幾年前因修建房屋的小糾紛,他用瓦刀將鄰居老頭劈得頭破血流,被鑒定為輕傷,被判刑2年。

不過,史老頭有嚴重的心臟病,剛服刑幾個月就病發垂危。於是,服刑還不到1年,史老頭就保外就醫,回家裏躺著了。

在服刑期間,史老頭留下了DNA信息。

那麼,史老頭會不會是20多年前的奸殺惡魔呢?

答案是否定的。

史老頭是鄉下老農,一輩子去的最遠的地方就是縣城,從沒有離開過本縣。

20多年前,他天天在家務農,從沒有去過鄰縣。

況且,史老頭身體很不好,中年開始就患有多種疾病,包括嚴重的心臟病。

在50多歲的時候,他也是百病纏身。這樣一個人,想在短時間內制服30歲的曹惠娟,基本是不可能的。

另外,根據史老頭的老伴介紹,由於心臟病比較嚴重,史老頭在40多歲就失去了性能力,根本不可能去強奸別人。

如果史老頭確實不是歹徒,但為什麼DNA會如此接近呢?

就DNA來說,只有父子、兄弟會有如此接近的比對。

史老頭只有2個哥哥,年齡比他大得多,當年都是六十多歲老漢,也不可能作案。

史老頭目前只有3個女兒,並沒有兒子。

那就見鬼了?DNA比對結果,是不會騙人的。

就在警方萬分驚訝時,史老頭所在村子的村長,偷偷告訴了他們一件事。

村長認為,這個喪盡天良的案子,很可能是史老頭已經死掉的兒子幹的。

村長是這麼說的:這個案子,肯定是史紅兵幹的,是史老頭的兒子。

民警:不對啊,史老頭不是說沒兒子嗎?

村長:那是他不認這個兒子了,不代表不是他的種。

民警:史紅兵是什麼人?什麼時候死的?你怎麼這麼確定就是他幹的?

村長:這個人?哎。。真是一言難盡,羞於啟齒。我們這個村都姓史,大家都沾親帶故的。史紅兵就是我們村的禍害,丟了我們史家的人。這小子從小就特別惡劣,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他10多年前就死了,還是死在監獄裏。當時史老頭有病不能出門,托我借了輛卡車將屍體拉回來的,埋在村口亂葬崗。

民警:他為什麼坐牢?

村長:為什麼坐牢?做了傷天害理的事情唄。這小子是我看著長大的,我也是他堂叔,本來和他關系還不錯。他大概10歲的時候,有一次在我家院子偷果子,被我發現罵了一頓。第二天,我家院子裏面都是屎,曬得衣服和被子上也是屎,就是這小子幹的,才10歲就這麼壞。80年代,18歲的時候,他跑到鄰村的村口,把一個16歲的閨女拖到田裏面強奸了。他強奸的時候,被幾個村民看到了,將他抓住痛打了一頓,扭送到派出所去。他最後判刑7年,應該80年代末釋放的。史老頭是個要面子的人,本來身體還可以,心臟有些小毛病而已。因為兒子這事,他硬是氣出了嚴重的心臟病。他就說這兒子不是他生的,從此不認了。

民警:後來他們父子還接觸過沒有?

村長:接觸倒是還有幾次,大概是1989年,史紅兵過年時候回過一次村子,但史老頭不讓他進門。史老太不忍心,將兒子帶到鄰居家吃了一頓飯,史紅兵就走了。後來史紅兵陸續回來過幾次,但史老頭都不見他,其他村民也躲著他。1994年以後就沒見到人了,他又被抓起來了。聽說是他在外面持刀強奸好幾個婦女,又被抓住判刑10年。2004年刑滿釋放以後才幾天,他又去攔路搶劫,也不知道被判了多少年。我去監獄的時候,聽管教幹部說,史紅兵這小子這麼多年,就沒做過好事,不是在偷就是在搶,還強奸婦女。他不是運氣好躲過了嚴打,早就被槍斃了。

民警:你說他2006年就死了,歲數也不大啊,才40多歲。

村長:歲數是不大,得病死的。這小子偷搶到錢,立即就去喝酒嫖娼。聽說有錢的時候,天天喝一瓶酒,找一個女人。人的身體也不是鐵打的,這麼搞怎麼可能好呢。2004年入獄時候,他就查出有嚴重的肝硬化,但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到了2006年,史紅兵病情加重,當時考慮給他保外就醫,但史老頭不願意接收,監獄也沒辦法,只能送到監獄醫院去了。監獄醫院治療水平差,再說史紅兵這病也治不了,幾個月後就病死了。聽說他死的挺慘的,最後幾個月疼得要命,求醫生給他註射杜冷丁。監獄醫院不是搞慈善的,不可能你要註射就給你註射,只是偶爾註射一次。史紅兵是活活疼死的,最後1個月不管白天黑夜都喊疼,尖叫,搞得其他病人也無法休息。他死了以後,我去收屍,看到手上皮肉都爛掉了,密密麻麻都是牙印。醫生說是,這是他疼得受不了,自己用嘴咬的。

那麼,史紅兵究竟是不是兇手呢?顯然只有一個辦法,開棺驗屍。

史紅兵死後,村長帶人將屍體運回,卻沒有火化,而是按照當地風俗用一口薄板棺材埋在亂墳崗了,具備驗屍的條件。

史老頭雖不認這個兒子,卻也不願意有人挖墳動屍體,堅決不同意。

當地村民也有反感,認為挖墳會驚動鬼魂,遷怒於村子,很不吉利。

警方第一次來驗屍的時候,村民們擋在亂葬崗,不允許挖掘。

民警們沒辦法,先撤了回去,隨後由村長出面給村民以及史老頭做了很多工作,大家這才同意。

開館後提取了史紅兵的DNA樣本進行鑒定,結果是高度吻合的。

可見,史紅兵就是1991年奸殺曹惠娟,又殺死4歲兒童的惡魔。

警方這才發現,史紅兵第一次服刑的地點,就是在曹惠娟遇害附近那個勞改農場。

不過,他在1989年就釋放了。

釋放了以後,史紅兵回家以後發現父親不認他,不給他住在家裏,只能又回到勞改農場附近。

他沒有什麼生活閱歷,18歲就因強奸被抓捕入獄,比較熟悉的就是家裏和勞改農場。

看起來,隨後至少二三年時間,史紅兵就在勞改農場所在的縣裏面鬼混,以盜竊和搶劫為生,期間應該還有強奸婦女的事情。

不過,鄉下比較保守,婦女被強奸以後往往不會報案,警方並不知道這些事。

1991年這天下午5點,史紅兵應該是在勞改農場附近轉悠,尋找可以搶劫的目標。連續看到了幾個人,想動手卻都不太合適。直到曹惠娟帶著兒子騎車過來,前後都沒有別人,史紅兵才衝上去動手。他應該一拳打倒曹惠娟,進行了搶劫。曹惠娟交出了給兒子看病和給女兒買東西後,剩下的幾十元錢。

期間,史紅兵看到鄉村教師曹惠娟有幾分姿色,色心突起,將其往田地裏面拖,試圖強奸。曹惠娟不斷抵抗呼救,4歲兒子也放聲大哭。史紅兵怕被路人發現,對曹惠娟拳打腳踢,又把小孩讓田地裏面拖。這頓拳腳雖將曹惠娟打傷,她仍然拼命反抗,誓死不從。

期間,有幾個路人看到路上翻倒的自行車,也聽到呼救聲。他們卻因怕惹禍上身,裝作什麼也沒看見。

由於曹惠娟不屈服,動靜還太大,史紅兵惱怒之下挾持了男童,威脅要將他殺死。

見兒子有生命危險,曹惠娟才不敢呼救,跟著挾持兒子的史紅兵走到機井房內。

此時史紅兵迅速將孩子捆綁起來,又試圖綁曹惠娟。曹見狀知道很可能性命不保,又開始反抗呼救。

機井房距離土路較遠,史紅兵不再怕被人發現,對曹惠娟進行殘酷毆打,將其打成重傷,有七根肋骨骨折,差點當場打死。在曹惠娟失去抵抗能力後,史紅兵將其捆綁以後實施了強奸。

為什麼史紅兵要將曹惠娟和男童殺死?警方還不能肯定。

比較合理的推測是,史紅兵在之前應該已經有命案在身,並不怕殺人。而且曹惠娟抵抗的時候,可能將史紅兵也打傷或者抓傷,引起了他的憤怒,就放手殺人。

史紅兵找來一塊石頭,先將曹惠娟砸死,又殘忍的將孩子砸死,雙雙拋屍到機井內。

在拋屍之前,頗有作案經驗的史紅兵脫光了兩人的衣服。這樣如果屍體在多年後被發現,就不容易確定身份。隨後,他將路邊的自行車搬走,扔到機井房附近。至於為什麼不拿走還算值錢的自行車?他要進入山地樹林逃跑,無法攜帶自行車。

同時,史紅兵將那塊作為兇器的石頭,不知道丟到什麼地方去了。

現在看來,殺死曹惠娟母子,只是史紅兵做了系列案件中的一個。

做了這個案子後,他就離開了本縣,流竄到其他縣去避避風聲。

在1994年,他因為搶劫強奸多名婦女案發,被抓捕後判刑10年。

史紅兵為了保命,肯定不會交代自己還殺過人,沒說過曹惠娟案件。

2004年釋放後,他又持刀多次搶劫,導致一人重傷,被判刑15年。

入獄後1年,就發現史紅兵有嚴重肝病。家裏不願意接受他保外就醫,史紅兵在監獄醫院基本沒什麼治療,巨疼半年後死去。

現在看來,史紅兵應該還做了一些案子,甚至包括殺人案。他已經死了,這些案子也不為人知。

警方在1991年偵破這起案件時,雖大體方向正確,卻先入為主的認為光頭和穿著監獄軍褲的人,就是勞改犯。沒想到,史紅兵只是刑滿釋放人員,習慣於剃光頭,還穿著當年的褲子罷了。

另外,警方也認為是熟悉地形人作案,懷疑是周邊村子的村民所為。而史紅兵只是在這裏服刑多年,對四周環境比較熟悉罷了,並不是常住居民。

退一步說,就算當時警方知道這是流竄犯作案,在當年技術條件下也是很難鎖定,更別說抓住史紅兵的。

說起來,史紅兵作惡多端,卻在40多歲就患病暴斃,死前還極為痛苦,也算是報應了。

這個案件告訴我們什麼?

以前社會上很多地方是比較亂的,有很多這種歹徒在流竄,惡性案件頻發,警方偵破能力又有限。

史紅兵這種人作案,幾乎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卻也一樣可以逃脫。

只是當年傳媒控制的嚴格,這類事情一律不報道,老百姓壓根不知道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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