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到槍戰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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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美國加州洛杉磯,1家中餐廳,遭到槍手血洗,2名正在吃飯的華裔客人被打死。其中一名是37歲的男性,還有一名30多歲的女性。槍手走進餐廳,在只有不到1米的距離,突然拔出1把自動手槍向男性顧客射擊,至少打了七八槍。

隨後,女性顧客確實非常勇敢,從正面衝上去奪槍。但是兇手反身將女性靠在身邊,騰出了機會調整手槍以後,再次轉身連開幾槍將女性顧客擊倒。隨後在餐廳內換彈匣,繼續對兩名受害者進行補槍。

感覺兇手使用的應該是15發子彈版本的柯洛克G-22型手槍,這也是美國警察最喜歡的配槍。有10發和15發子彈,兩個版本,指向性非常好。

從現場來看,男顧客肯定是跑不了了,其實女顧客還是有機會逃生的。因為,在城市當中,90%以上的手槍槍戰距離都是在10米以內,就是訓練有素的警察在實戰當中要在第一時間快速打中15米距離以外的運動目標,也是非常困難的。

因此,遇到持槍兇手,只有一個辦法,最快速度跑。在2012年8月,警察追捕銀行劫匪周克華的時候。在8月13日晚上,警察截獲了周克華和女友的通話,知道他有可能要在重慶市沙坪壩區作案。因此,在8月14日,有很多警察在這一地區巡邏。

在8月14日,2名警察發現周克華,周克華首先開槍,警察隨後打了4槍,其中3發命中,而且命中頭部,當時的槍戰距離是不到3米。而周克華在多次作案的時候開槍距離,基本都不會超過1米。因此,如果普通人遇到持槍犯人最好的辦法就只有逃跑,只要跑出15米就相對安全。

因此圖像當中這名男性顧客是沒有機會逃跑,但是女性還是有機會的。遇到持槍歹徒有機會就是轉身跑,超過一定距離回頭跑是一種安全的脫離方法,因為更遠了在跑動過程中,手槍根本打不中。

手槍在實戰當中其實作用不大,在二戰時期,歐洲的遊擊隊主要都是使用司登衝鋒槍。八路軍和遊擊隊使用也是使用步槍和手榴彈。就是使用手槍,也是進行特攻行動。比如,在抗戰時期,河北安國縣民兵,使用2把手槍,是去參加當地偽鄉長兒子的婚禮,在超近距離開火打死2名敵人,繳獲到2把步槍。

手槍在正面戰場基本沒用,就算衝到五十米以內大家都會選擇使用手榴彈而不是手槍,手槍的主要使用是在近距離保護,特種滲透,室內作戰。

普通人玩手槍,3米以內才能保證命中率,5米以上就聽天由命了,還得是固定靶。美國警察80%的槍戰發生在7-8米距離,但是美國警察的平均命中率也只有不到15%。因為,在真正的實戰當中,不是靜止打固定靶,而且目標是高速移動,槍手也在找位置進行移動。

在美國亞特蘭大有一名華裔女性陳鳳珠,以手槍在動態條件下6槍,打退3名歹徒,其中打死1人。這個命中率也是非常高了。但是實際上陳女士在靶場10米距離射擊固定靶的成績慘不忍睹。那次面對歹徒,只是單純地運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