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到城墻炸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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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多地發生強降雨,導致古城平遙一段城墻的內墻發生坍塌,引起了廣泛關註。突如其來的天災,不僅威脅民眾的生產、生活和生命,也對古代文化遺產有重大影響。

平遙古城墻坍塌,並非首次

眾所周知,山西是中國古代露天建築最為集中的區域之一。那片黃土地上分布著眾多的古城墻、古寺觀、古民居,許多都是中國古代建築史、藝術史上的赫赫名跡、珍貴的文化遺產,值得人們長久守護和關註。

歷史上,平遙古城城墻也遭受過坍塌之類的問題,歷代有多次修復。當今的平遙人對城墻坍塌、修復應該也不陌生。

近二十年來,諸如墻體內部孔洞、內墻局部坍塌、部分墻體大裂縫、外城墻磚體酥解、頂部排水系統不暢、防滲功能不好等問題,一直困擾著平遙古城墻。

2004年、2005年、2006年連續三年,平遙古城的部分城墻都出現過坍塌、夯土層脫落等,國家文物局局長曾專程前去考察,並撥款進行檢測和保護。當時,據有關部門勘測,平遙城墻有安全隱患52處,其中重點險情26處。

2012年,山西省文物局對城墻局部危險地段進行了搶險修繕,包括頂部的防水、孔洞的灌漿以及補夯等。

2013年,有關方面投資1500多萬元修繕平遙古城墻。2016年山西省文物局再一次申請對平遙城墻的14段“問題墻體”進行“搶險修繕”。

因此,面對此次坍塌,平遙方面確實有相關處置經驗。

9月7日,據媒體報道,平遙有相關的“人防、物防、技防”的安排,已經快速處置城墻險情,在城墻坍塌段設置隔離圍擋和警示標誌,對險情段墻體進行遮蓋和應急處理,防止發生二次坍塌,確保古城居民和遊客人身安全,同時已對接啟動城墻搶險修繕程序。

對今天的古建築保護來說,預防強降雨威脅是應有之義。

10月7日,山西汾河運城段遭遇近40年最大洪峰。視頻/新京報我們視頻

我國古代應對雨水衝刷建築經驗豐富

強降雨威脅之下,古代露天建築往往受損極大。古建築大多數由木料和夯土墻體組成。很多夯土城墻、民居院墻等沒有頂蓋,很容易因雨水長期衝擊、浸泡發生墻體坍塌。參考古人的經驗,我們或許可以找到應對思路。

我國古代,如唐、宋、元時代史書,都記載過大量的夯土城墻坍塌事件。軍事上,古代也不乏引洪水衝擊、浸泡城池的例子。這其實都和夯土城墻難以抵擋長期浸泡、衝擊的特點有關。

當年北宋名人蘇軾在徐州當刺史時,就曾面臨大洪水即將到來,衝擊和浸泡夯土城墻的滅頂之災,好在他有先見之明,在洪峰到來之前組織軍民修建了一層厚厚的外圍遮擋,城墻才堪堪對付過去,保下了徐州城池和百姓。

為了防備降雨威脅,古人也有一些對策,比如給宮殿、寺觀、房舍設計出較大而長的頂部出檐,讓雨水從出檐流走而不會在墻體上累積;給夯土墻體包裹上磚塊。

可是古代制磚成本很高,包磚花費太大,所以只有皇宮所在的宮城、大城的城門附近等要害位置才會用磚修建或者包裹一下。

此外,元朝修建的大都城墻(今北京元大都城墻遺址)也多次發生過因為降雨導致城墻倒塌的事件。當時的應對方法是將厚厚的葦席覆蓋在夯土墻體兩側。但這個方法並無顯著效果。

到了明代,各地流行以青磚包裹夯土城墻,這有助於增加城墻的抗雨能力。

如北京的城墻,就是在明太祖朱元璋至明英宗正統年間,至少進行了兩次包磚工程。平遙古城墻也是明代洪武三年(1370年)擴建的磚石包砌的城墻,四周全長6163米,城池面積2.25平方公裏,現存有6座城門甕城、4座角樓和72座敵樓。

事實上,相比南京、北京這樣的重鎮,平遙作為縣城城墻的包磚厚度、工程質量與前兩者還是有明顯差距的。但因為地理、經濟、文化的諸多因素,反倒是平遙古城的城墻完整保存了下來,成為了中國現存最完整的明清時期古代城墻。

“人防、物防、技防”缺一不可

值得關註的是,平遙城墻之外,全國各地都還有眾多夯土建築,在今年全國多個地區都出現持續強降雨的氣候環境下,各地文物保護部門和機構都應該重視對防雨、防塌問題的日常管理、提前幹預和應急處置預案。

一般在重要的古建築保護的整體設計階段,就要充分考慮到防雨、排水諸方面問題,並制定相應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制度、應急預案。

比如經常清理屋頂或者設置相關的現代設備,保證雨水能盡快從屋頂排走而不是浸泡、滲入屋面、墻體;在院落內外都要修建充足、有效的排水系統,讓水能盡快流走而不是在院落內外長期積存。

當然,對墻體結構本身的狀況也要及時觀察、對危險情況進行處置和維護,並建立相關的人員巡查、遊客安全保護等相關制度。如:連續降雨情況下,要對文物建築的狀況多觀察、增加巡查頻次,發現險情要快速處置、及時疏散參觀人群乃至臨時禁止參觀、封閉部分道路等。

10月5日,受強降雨氣象影響,平遙古城墻的第84號內墻發生局部坍塌,坍塌長度約25米,目前未造成人員傷亡。圖/央視新聞截圖

如何確保“修舊如舊”、長久有效

當然,如果不幸真發生了坍塌之類事件,在後續的修繕、修復的具體操作中,按照目前主流理念,也要註意保證“修舊如舊”。這就需要及時清理脫落地表的夯土、磚塊等,到時候可以利用這些材料進行修復。

2016年,國家文物局在有關平遙城墻修繕的批復文件中也強調,要按照“不改變文物原狀”、“最小幹預”原則進行“墻體搶險修繕”,“盡可能采用傳統的、幹預力度小的修繕做法”進行有關的墻體修補、加固,建議主要考慮傳統竹、木材料,或以纖維錨桿替代鋼筋、環氧及生鐵扒鋦進行新舊墻體間的連接,同時使用傳統石灰漿加糯米汁灌漿以加強其粘結力。

一些專家覺得修繕、修復古建築就應該完全使用古人采用的傳統技術、傳統材質。也有一些專家認為,修復時可以使用一些不影響原文物建築外觀、基本性狀的新的“技術型材料”。如用粘合劑、固化劑、亞克力乳化劑等來加固墻體、防止滲漏,有助於增加建築整體的安全性、防雨性。

筆者認為,修復時可以使用一些當代的輔助性材料。但是,這樣做要有三個前提:呈現效果不得影響原文物建築的外觀和基本性狀;當代材料僅僅是輔助性的,而不是主要、基本的材料;修復的檔案記錄、說明等應該真實記錄這些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及其作用,和原來的材料、技術等進行對照說明,留存下真實可信的記錄。如此,才有可能確保古建築修復既“修舊如舊”,又能長久有效。

特約撰稿人丨周文翰(建築和藝術評論家)

編輯丨李瀟瀟

校對丨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