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見打架流血是什麼預兆周公解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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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記者 衛佳銘 實習生 陳依然

1998年3月15日,29歲的貴州畢節男子吳江華在原畢節市戒毒所死亡。

案發後,多名曾與吳江華關押在同一監室的戒毒人員供述,他們集體對其實施了拳腳毆打,並指證戒毒所聘用民兵劉鍵(又名劉敏)曾用竹鞭對吳江華進行毒打。

經法醫鑒定,吳江華死於頭部外傷引發的顱內出血,同時,其身體表面的廣泛性軟組織損傷對其死亡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當年3月,劉鍵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檢察院增捕。然而,他卻在此時“人間蒸發”了。直到20年後,警方重啟調查,他才向警方投案。

出逃期間,劉鍵娶妻生子,並早在2012年回到了畢節,做起快餐生意。痛失愛子的吳江華母親路少飛未想到,“兇手”原來近在咫尺。

8月1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吳江華家屬處獲悉,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畢節中院”)已於近日對劉鍵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劉鍵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畢節中院對劉鍵涉嫌故意傷害罪作出的一審判決書 受訪者 供圖

一審判決書顯示,曾參與辦理案件的原畢節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教導員史某系劉鍵的舅舅。案發後,原畢節市戒毒所所長朱某科得知劉鍵參與打人,覺得影響不好,鑒於其是史某的親戚,便讓其回避。

2019年4月,澎湃新聞在畢節調查采訪時曾從七星關區紀委監察委獲悉,該部門已對史某給予黨紀、政務“雙立案”,並對其采取留置措施。

吳江華家屬稱,紀委監察委曾口頭告知他們,史某最終被給予開除黨籍,降低退休待遇的處分。8月2日,澎湃新聞電話聯系時任七星關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核實上述信息,但其稱已調離崗位,未給予明確答復。

吳江華家屬表示,他們對一審判決結果表示不服,將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戒毒者遭多人毒打後身亡,嫌犯之一在庇護下出逃

1998年3月13日,畢節市青場鎮男子吳江華因吸食毒品被送至畢節市戒毒所5號室強制戒毒。

判決書顯示,在5號室內,吳江華因與他人發生矛盾,遭到共同羈押的舒某禮、王某林、楊某社、盧某良等多名戒毒人員的拳腳毆打。經歷輪番毆打後,吳江華用手、腳拍打五號室的門要求調號。

戒毒所聘用人員劉鍵聽到打門聲後,便將吳江華放出室外。走出五號室後,吳江華朝女號方向跑去,劉鍵手持竹鞭追打,吳江華反抗時用手腳踢打劉鍵,劉鍵抓住吳江華將其摔倒在地,致其頭部出血。此後,劉鍵又用拳、腳、竹鞭對吳進行毒打,直到戒毒所醫生張正文上前制止才停手。

當晚,吳江華被調到1號室,次日又被調到3號室。在3號戒毒室內,吳江華又自行用頭撞擊地面和墻體。1998年3月15日上午,年僅29歲的吳江華在3號室內停止了呼吸。

吳江華母親路少飛告訴澎湃新聞,大約是兒子被帶走的第四天,公安局來人傳話喊她過去,當時她做過最壞的假設:兒子可能被打殘廢了。她沒想到,再次見到吳江華時,他已被卷在草席中,血肉模糊,腦袋上豁開著半個巴掌大的口子。

被害人吳江華生前照片。 澎湃新聞記者 衛佳銘 攝

經法醫屍檢認定,吳江華因頭部外傷,造成顱內出血死亡,體表廣泛性軟組織損傷對其死亡過程有一定促進作用。

1998年12月29日,除劉鍵外,其余參與毆打吳江華的主要人員均被原貴州省畢節地區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刑罰。1998年的這份判決書顯示,4人命令5號室其他人毆打被害人吳江華,對吳造成的傷害負主要責任,系該案主犯。該判決書載明,劉鍵當時在逃,未被同案起訴。

案卷資料顯示,1998年8月13日,原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畢節分院以劉鍵涉嫌故意傷害罪決定對其增捕,同年8月14日原畢節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劉鍵。1998年9月7日,原畢節市公安局禁毒大隊3名辦案民警廉守平、蘭國義、肖斌及海子街派出所民警曾到劉鍵家中實施抓捕,但未果。據劉鍵到案後供述,當時他已潛逃至外省近4個月。

吊詭的是,劉鍵家屬及鄰居卻稱,劉鍵當時在戒毒所犯了錯後就外出打工了,20多年來從沒有公安、法院、檢察院的人上門來找過,也沒人知道他犯了什麼錯。

一審判決書羅列的證人證言和劉鍵供述顯示,時任畢節市禁毒大隊教導員史某正是劉鍵的親二舅,劉鍵戒毒所民兵的工作也是史某介紹的。

原畢節市戒毒所所長朱某科證言稱,在吳江華死後,他很快得知劉鍵參與打人,覺得影響不好,本想要開除他,禁毒大隊也曾通知劉鍵做過筆錄,但鑒於其是史某的親戚,所以叫他不要上班了,“回避一下”。

這一“回避”竟是整整二十年。

嫌兇潛逃20年後投案,一審法院不認定自首

判決書顯示,出逃後,劉鍵很快過上了新生活。在浙江打工時,他與妻子楊某結婚,並育有兩個孩子。澎湃新聞註意到,在出逃後的頭幾個月裏,劉鍵曾回家一次,此後便一直在外地,很少回去,直到2012年才回到畢節市做生意。

在劉鍵出逃期間,痛失愛子的路少飛從未停止過對嫌兇的尋找和控告。2017年,經上級領導批示,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對這起二十多年前的舊案重啟調查。

據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刑事偵察大隊偵查員漆揚波、郭永傑稱,2018年6月29日18時,他們在大隊領導蓋貴剛的帶領下到劉鍵居住處實施抓捕,當時劉鍵並不在家,偵查員給劉鍵父親劉某喜做工作,讓其通知劉鍵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次日,劉鍵在其弟弟的陪同下主動到公安局接受調查。

劉鍵到案後供述,當年法醫進行屍檢時,他曾從旁邊經過停下來看,當時史某就吼了他兩句說:“看哪樣看,有哪樣好看的。”過後,他又在戒毒所樓梯口遇見史某,還挨了史某幾句罵。

在劉鍵的多份供述和辯解中,其均辯稱自己不過是在實施民兵的職責,沒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故意,“只是用竹條打了吳江華背部”。

劉鍵稱,在外出打工期間,他曾回過兩次家,第一次回家因擔心被抓,就在堂二哥劉某彬家借宿過年;第二次回家是因妻子生產,也只停留了一月就返回浙江溫州了。據此,一審法院認為,劉鍵在案發後主觀上有逃避偵查的故意,行為上也實施了逃避偵查的行為,因此該案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此外,畢節中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鍵將被害人吳江華扭倒在地致其摔傷頭部,以及用竹鞭毆打吳江華的事實,有多人證言證實。經屍檢,吳江華系因頭部外傷造成顱內出血死亡,其體表廣泛性軟組織損傷對其死亡過程有一定促進作用,他的死亡結果與劉鍵將其頭部摔傷及鞭打具有一定的因果關系。

2021年4月7日,畢節中院對此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劉鍵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畢節中院認為,劉鍵雖自動投案,但未如實供述致傷被害人吳江華的主要犯罪事實,依法不能認定具有自首情節。

吳江華家屬表示,他們於上周才接到一審判決結果的通知,並前往畢節中院簽字領取了判決書。

被害人家屬稱將申請抗訴,此前申請行政賠償被駁回

對於判決結果,吳江華家屬表示不認可,將向檢察院申請抗訴。在他們看來,劉鍵將吳江華的頭部摔傷,是造成其顱內出血致死的主要原因,並且劉鍵在案發後出逃20年之久,應當予以重罰。

此外,吳江華家屬還提出,劉鍵雖為戒毒所聘用人員,也是作為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管理職責,因此,吳江華之死應屬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情況,理應獲得國家賠償。

澎湃新聞註意到,吳江華家屬曾於2019看10月向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提出行政賠償申請,請求支付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在內的賠償共計231萬余元。

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此前駁回吳江華家屬國家賠償申請的決定書。 受訪者 供圖

2019年12月3日,七星關分局作出答復,以賠償請求人未在兩年內提出申請,超出了《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時效為由,駁回了家屬的申請。

“劉鍵逃亡了20年才落網,既然他涉嫌故意傷害的案件沒有超出法定追溯時效,為什麼我們不能申請賠償?”吳江華妹夫趙健說。

對於幫助劉鍵逃避偵查的公職人員,趙健認為,也應當以涉嫌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9年4月,澎湃新聞在畢節調查采訪時曾從七星關區紀委監察委獲悉,該部門已對史某給予黨紀、政務“雙立案”,並對其采取留置措施。吳江華家屬告訴澎湃新聞,紀委監察委曾口頭告知他們,史某最終被給予開除黨籍,降低退休待遇的處分。

8月2日,澎湃新聞電話聯系時任七星關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易曉華核實上述信息,但其稱自己已調離崗位,無法告知處理結果。同日,澎湃新聞多次致電七星關區紀委監察委,均未獲得答復。

責任編輯:崔烜

校對:劉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