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解夢夢到嬰兒是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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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9日,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重慶姐弟被生父從樓上扔下墜亡案被告人張波、葉誠塵在法定上訴期內遞交了材料,提出上訴。此前重慶市五中院一審認為,張波與葉誠塵共謀,采取制造意外高墜方式,故意非法剝奪張波兩名親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張波、葉誠塵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二被告人的行為突破了法律底線、道德底線、人倫底線,作案動機特別卑劣,主觀惡性極深,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2021年12月28日上午,重慶市五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記者了解到,葉誠塵新委托了一名律師。該律師表示,不能透露相關信息。

女方葉誠塵在一審庭辯階段,曾經試圖甩鍋男方張波,稱『割腕只是想讓張波知難而退,是想讓張波離開自己。她還說遭到了張波的威脅』,其家人又逐漸增加賠償款企圖得到孩子生母陳女士的諒解以逃脫極刑。這樣的騷操作目的就是為了求生,能逃脫死刑。 一審對狗男女判決死刑,葉誠塵肯定會不服判決上訴。即使是明知道二審可能維持原判,為了多活一段時間,葉誠塵也會上訴。

只是沒有想到葉誠塵又新聘了律師,這難道是對原一審辯護律師不滿還是律師不願意再接他們上訴的案子?新聘的律師又出於何種目的接下這個影響極大的案子? 另外也沒想到罪魁禍首,親手推下孩子的禽獸父親張波也會提起上訴,原本不少網友認為張波會認罪悔罪,放棄上訴權利。現在看來未免有點天真了。喪盡了天良的他們哪裏會認識到罪孽深重,他們到現在依然對逃脫死刑抱有幻想,認為自己肯定能夠躲過這一次劫難。

一審判決結果已經定了性,措辭非常嚴厲:“二被告人的行為突破了法律底線、道德底線、人倫底線,作案動機特別卑劣,主觀惡性極深,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當嚴懲。”判決書是不能罵人的,但其含義翻譯一下就是:“喪心病狂!人神共憤!天理不容!死有余辜!!” 張波沒有什麼疑問了,實行犯,親手殺死自己兩個娃又偽造意外事件,肯定是要死的,二審改判幾率不大。但我想說的是,雖然上訴是他的權利,但他如果一聲不吭,安靜等死,那還算個爺們,現在居然為了求生要上訴,他都忘了怎麼剝奪他人生命的嗎?

他還有臉見他親手殺死的兒女嗎?真特麼又壞又沒種。 葉誠塵二審會不會改判,可以爭取,但改判幾率不大。一審認定她是共犯,有合謀的故意,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當,我覺得一審認定沒冤枉她,我只是不清楚張波得多有魅力葉誠塵才能非他不嫁?葉誠塵是多自私自利,才能提出讓張波解決掉兩個都沒長大的孩子?何以自私、無恥、兇惡到如此地步?現在自己真要被處決了,也才開始慌了? 總的說,我認為二審結果不會改判

2021年12月28日一審宣判後,審判長曾詢問張波、葉誠塵是否上訴,張波當時表示“考慮一下”,葉誠塵一直沒有作答。 判決書載明,被告人如不服本判決,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可通過重慶市五中院或直接向重慶市高院提出上訴。 1月19日上午,澎湃新聞從權威渠道了解到,張波、葉誠塵在法定上訴期內已遞交材料提出上訴。 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教授王恩海、北京鼎鑒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少光告訴澎湃新聞,被告人提出上訴,意味著姐弟墜亡案已進入二審程序,重慶市高院會依法對該案進行立案。同時,按刑訴法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二審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即二審必須開庭審理。 女被告人新委托一名律師

如果兩個犯罪嫌疑人,證據上沒有問題,程序上沒有疑問的話,我覺得就應該死立執。 無情可說,無理可辯。 此外雖然我認為,律師的工作很重要,也是保障程序正義的重要一環,同時也是維護犯罪嫌疑人利益制衡公檢法的一個手段。 但是我還是很震驚,居然重慶姐弟墜樓案,還能找得到律師辯護,而不是法律援助。 我補充一下,我並非不認同此案被告有上訴權,我也並非無視程序正義。 我只是不認同,律師在閱卷後未能找到本案存在程序或者實體上的問題,同時案情情節上也沒有任何可以辯護的點。

還有人還要收費,為這兩個人辯護,律師職業的倫理道德何在。至於這兩個人的辯護權,法律有法律援助的保障的救濟途徑,不用擔心死刑犯的辯護權。 如此罪大惡極的死刑犯,居然不用擔心辯護權,真是令人無法理解。 但是律師為了賺錢,為了出名,可以不要倫理道德嘛?律師雖然和法官和檢察官立場不同,但學的還是一樣的法律,學的是一樣的價值觀。律師也需要在合理合法的角度,為犯罪嫌疑人辯護,只不過立場不同,所以需要多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給公檢法挑錯,找問題,提醒他們,保護嫌疑人的權力。而非收了錢就枉顧天理人情,胡亂辯護。

如果重慶姐弟墜樓案,辯護律師采取無罪辯護,那我無話可說,人家找到公檢法的漏洞,保護了犯罪嫌疑人的權力。 反之,我就認為,無論是哪個律師,除非法律強制(法律援助),否則都不應該替這種嚴重違反人倫的東西辯護。其實也不是不想,而是根本沒得辯護。 律師,總說自己是法律共同體,可是有些律師表現出來的素質,真是令人擔憂。

事實證明,再怎麼海誓山盟、情投意合的奸情在利益面前也是狗咬狗的結局。 估計女方會以並沒有親自動手實施殺害兩個孩子作為上訴要求改判的理由。但,女方和孩子父親微信聊天的記錄很清楚的顯示了女方是本次謀殺的提議者 、共謀和共犯,就算沒親自動手,但無疑她是推動整個案件進程的主要作用方 ,沒有她的一再慫恿 ,男方殺死自己孩子的可能性非常低。 估計改判的可能性很小。第一是因為事實清楚,微信聊天內容100%能證明女方是主謀,她是不是親自動手都不能改變是因為她的提議和慫恿才導致孩子死亡的本質;第二是社會影響和民憤巨大。

上訴只能改變一件事,就是推遲女方執行死刑的時間。但,從另一個方面,在精神上可能對女方和她的家人來說會是更大的折磨 。畢竟,上訴會引來另一波輿論對女方父母的嘲諷和攻擊,女方父母在女兒死後會被永遠釘在恥辱柱上。女兒和男朋友合謀殺死孩子女方父母還可以說自己不知情,最多背個教女不當的罪名。但自己女兒做下了這種傷天害理的事,他們還好意思找律師為女兒上訴,只能說明,養出這種女兒,是這對父母行為方式的必然結果,人性的醜惡和無恥,在這家人和孩子父親身上,體現的淋漓盡致。

孩子媽媽:心中永遠的痛! 剛剛獲知孩子去世的那幾天,孩子媽媽陳美霖一直無法入睡,一閉上眼睛就開始想孩子,靠安眠藥入睡。 孩子去世後,她將兩個孩子的骨灰安放在重慶北碚區的一處寺廟裏。每過一兩周,她都會驅車前往寺廟,到了那裏,她就淚流不止。 有時,陳美霖會夢到兩個孩子。第一次夢到女兒時,女兒一直面無表情地看著她,有時她也夢見兩個孩子背靠著她,但是她伸手想拉孩子又無法觸及。

對飛入她家的蜻蜓、蝴蝶、鴿子等小生物,她都會靜靜地觀察它們來了又走,看到這些突來的訪客,她都會想起自己的孩子。 7月以來,多家媒體找到她,她每次都是用溫和的語氣講述這件事,每每說到兩個小孩時,她的眼淚仍止不住掉落。 “我的世界已經被張波毀了,我以後怎麼過,我是懵的,我只能活在當下,我沒有考慮過我的未來,只希望現在能正常生活。” 她甚至對異性不再信任,更多關註案件本身。

具體上述後案件會不會改判:我覺得不會,整體這個案件非常明確,且整體性質比較惡劣,造成的社會影響比較大。案件結果很難被改變。 公訴機關指控稱,張波與陳某某於2017年8月結婚後先後生下女兒張某甲(被害人,歿年2歲)、兒子張某乙(被害人,歿年1歲)。2019年4月左右,張波向陳某某提出離婚,同時隱瞞自己已婚有子的事實追求網友葉誠塵。

2020年2月,張波與陳某某協議離婚,葉誠塵多次向張波表示自己及父母不能接受張波有小孩,兩人多次共謀並商定采用制造意外高墜的方式殺害張某甲、張某乙。 該案一審判詞極為嚴厲。法院稱,張波、葉誠塵二被告人的行為突破了法律底線、道德底線、人倫底線,作案動機特別卑劣,主觀惡性極深,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當嚴懲。

看起來很惡劣的行為想起來又很悲哀!人有時候會傻到如此程度思維能力還不如許多動物。女被告慫恿男被告去殺自己的兒女目的也就是想婚後無負擔過上好日子。她不想殺了人能逃脫嗎?心裏沒有陰影糾纏嗎?男的也不想想跟如此狠毒的女人能過一輩子嗎?敢睡一間房嗎?不怕那天不高興了她在你碗裏下毒嗎?為了和這個女人在一起值得殺掉自己的兒女嗎?殺人後能過好日子嗎?有人冒險去做什麼事總有個輸贏的比例,可這種雙輸的做法真的想像不出天下還會有這樣的人!